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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攤面積”不妨試一試
http://www.CRNTT.com   2022-03-30 17:43:05


  在剛結束不久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寧夏政協副主席洪洋建議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這一提議,一時間引發“全網”支持,尤其是廣大剛需購房者紛紛發聲表示贊同,話題一度登上了微博熱搜榜首。事實上,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這種對業主頗為不利的搭售方式,嘗試用套內面積計價的呼聲近些年一直都有,而且越來越高,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衆多購房者的合理訴求,不妨積極探索著來試一試。

  “公攤哪些面積,公攤多少面積都是一團迷霧,只能由開發商信口開河,而業主毫無申辯權力。”洪洋說,在商品房銷售中附加公攤面積是普遍現象,最可怕的是公攤面積缺乏法律依據和制度約束。

  沒有哪一個專業機構在業主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下測量清楚每戶的公攤面積,也沒有哪一個業主測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攤面積,而百姓卻為它承擔了高額費用;公攤面積劃分沒有統一標准,哪些區域屬於公攤面積,哪些區域不是,有沒有重複收費?也只能由開發商說了算;業主并未享受到公攤面積的合法收益,公攤面積既然攤給了業主,那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廣告、車位、會所、超市等收益)也應當攤給業主,可事實并非如此,開發商只將公攤面積數據和費用攤給了業主,而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卻被開發商據為己有;住宅物業費按建築面積收費不合理,物業公司服務的只是公共面積,而并不入戶服務,居民室內衛生和設施維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擔費用,為什麼物業收費要包含室內面積?公攤面積并不供暖,多數采暖費卻按照建築面積(包含公攤面積)收取,這樣的收費極不合理。

  正是基於以上的問題,洪洋委員建議,國家取消公攤面積,可以將實際的公攤面積成本核算到實用面積之中,讓老百姓明白付費,放心購房,同時也化解業主與開發商諸多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可能會有人說,背著抱著一邊沉,不管按照套內面積算還是按建築面積算,買房最終還是隨行就市,公攤面積的成本恐怕最終還是會轉嫁給購房者。但細想想,這個公攤的“公”字,到底是公共,還是公有,恐怕還是在於我們對物權如何來理解。而洪洋委員說到的這些問題對於購房者來說其實都有切身體會,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的業主們都願意去積極推動成立業主委員會或是實行小區自治的重要原因之一,畢竟小區公共收益關系到每一位業主的切身利益。就拿采暖費來說,我們的近鄰西寧市是按照套內建築面積收取,而其他一些城市即便是按照建築面積來收取也會給予一定比例的優惠。

  說白了,因為土地公有,我們買房買的是70年的使用權,如果連公共部分也要購買使用權,在法理上是有缺陷的。此外,公攤面積不在我們的居住範圍內,每天也就是“借路”而過,看不清,摸不著,最容易被做手腳和鑽漏洞。正所謂名不正言不順,既然有如此多的漏洞可鑽,那麼公攤面積的確該改改了。但凡改革必有阻力,還是那句話,一切以人民為中心,不妨積極探索著來試一試,至少可以從取消公攤面積的采暖計費方式入手,循序漸進地來推動改變的發生。(來源:銀川新聞網 作者:小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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