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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查證雲南高院司法是否清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2 16:02:48  


 
  法院和法官應該是忠於法律的執法者,而不應該是“玩法律”的職業掮客。雲南高院屢屢對一些罪大惡極的殺人犯,以自首為名免予死刑,這不是什麼慎殺和少殺,而簡直就是對殺人犯罪的縱容和包庇。如此一來,死刑在事實上已然被雲南高院廢除,其結果有兩方面:一是殺人犯罪所需付出的犯罪成本直線降低,社會轉型期積蓄已久的暴戾情緒會得到恐怖性釋放;二是雲南高院會讓本地民眾產生嚴重的不安全感和暴力恐慌,人人過度自危又人人過度設防,進而破壞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毋庸置疑,雲南高院獨立審判的權力應得到尊重,但是一而再寬容殘忍至極的殺人犯,將一審死刑改為二審死緩,不能沒有一個公開的審理過程與詳細的判決理由。一審法院認為自首情節不足以改變死刑判決,雲南高院二審沒有提出任何駁辯和解釋,就以同樣的理由直接改判死緩,這是很不嚴肅很不合理的,更注定會讓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無視受害者家屬的感受,無視公眾的樸素正義情感,即使案件背後沒有黑幕存在,單是樹立“10年後標杆”的精英自負,也會讓法院和法官失去應有的權威和公信。

  更何況,有沒有司法腐敗的黑幕,雲南高院是無法自證清白的。現在,公眾很關心的是,在雲南高院近年審理的案件中,“死刑改判死緩”的案件是否僅此兩件?是否件件都能經受住沒有徇情徇私的考驗?包括最高法在內的有關部門有必要對雲南高院進行一次系統的調查,看看雲南高院在對殺人犯“慎殺少殺”的大旗之下,司法是否果真清白。(時間:7月22日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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