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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質疑主管部門別再“耳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2 17:32:44  


  據藥監局宣稱,之所以出現兩種不同的檢測結果,是因為兩次檢驗遵循的是不同的標準。在藥監局最新的抽檢結果中,螺旋藻保健食品鉛含量執行2.0mg/kg的標準。而一個月前執行的是0.5mg/kg的標準。在針對“檢測標準”的關鍵問題上,藥監局則這樣解釋:國家食藥監局對藻類中鉛含量的監管標準隨劑型的變化而變化,“普通劑型”的鉛含量標準為“0.5mg/kg”,而“片劑”等劑型因原料濃縮後易致鉛含量升高,故放寬為“2.0mg/kg”。

  然而,有據可查的是,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保健食品國家標準(gb16740)》明確規定:對於重金屬鉛含量的監管標準,除“固體飲料”和“膠囊”兩種劑型適當放寬至“2.0”外,其餘劑型一律以“0.5”作為判定標準。而同樣由國家認監委發布的《保健食品gmp(良好生產規範)實施指南》明確了“片劑”膠囊“固體飲料”分屬不同劑型。那麼,“片劑”既非“固體飲料”,亦非“膠囊”,顯然應以“0.5”作為監管標準。

  也就是說,藥監局第一次檢驗遵循的標準是正確和合理的,但又何來第二次的降低標準?從這一角度來看,藥監局很難逃脫“被公關”的嫌疑。一者往事歷歷,比如2010年9月,湖南省質監局就曾以“維護穩定”為由對金浩茶油苯並芘超標的檢驗結果“捂蓋子”;二者質監部門與企業之間由原來的監督者和被監督者的關係結成“貓鼠”同盟、互利互惠的事例並不鮮見。如此,藥監局為部分螺旋藻產品漂白到底有無類似貓膩,真相不可缺席。

  事實上,由藥監局一手導演的質檢“烏龍門”不僅關乎螺旋藻產品的質量問題,更牽涉到政府監管的公信力和公眾的知情權。如果在食品安全問題頻發,消費者缺乏安全感的時下,監管部門涉嫌被公關的問題依然不了了之,其獨立性和客觀性勢必讓人生疑。而根據現有規定,保健食品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檢測項目、檢驗標準和技術方法等全部由國家食藥監局“說了算”。因此,能拯救它的,恐怕也只有自己。且看藥監局如何自我漂白。(時間:4月12日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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