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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洩題“窟窿”需打三塊補丁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26 14:20:42


  4月23日晚9時25分,江西省人社廳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接到網友和考生反映,今年江西省公務員考試出現洩題,目前人社廳已介入核查。

  一再發生的各種考試洩題事件,早已算不得新聞,但對於辛辛苦苦正常准備考試的考生來說,無疑是最大的不公。此番如此大範圍的洩題事件一旦坐實,必然會牽涉衆多考生的利益。若再以“偶發事件”搪塞緣由,以大事化小的態度得過且過,只會傷透考生的心,讓考試的權威、公正散落成一地雞毛。

  不客氣地說,每一次“洩題”事件的發生,都是對監管漏洞及社會公平正義的現實拷問。在每次考試的組織過程中,從命題人出題到試卷送達考生手中,中間是一個包含印制、分發、運送、保管環環相扣的傳遞程序,必須做到對外絕對保密。一旦某個環節的監管稍有鬆懈,就極有可能讓人趁虛而入。要知道,無論是公務員考試,還是以往發生過洩題事件的研究生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等全國性大考,亦或是數量更多的地方性考試,由於其間涉及諸多利益,不管是“外賊”,還是“內鬼”,無時無刻不在虎視眈眈。

  每次洩題事件發生後,且不管最終如何收場,但坊間和官方在“嚴查”這個態度上是一致的。在這個前提下,如果說以往“洩題”頻發,是由於“嚴查”於法無據,無奈調查只能“高高舉起,輕輕落下”,那麼,如今法律已經足够明確――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明確將考試作弊視為一種具體犯罪行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此嚴明的法紀挺在前面,“嚴查”沒有理由不從態度轉為行動。

  在這次公考洩題疑雲中,一旦事件被核查認定確有其事,就應該讓公衆看到妥善的危機處理機制,以此還考生以公平,還考試以公正,斷不能不了了之。對於洩題所涉及到的所有人,都應嚴格依法追究刑責;此外,在查明事件波及範圍的基礎上,如果有必要,理應考慮二次重考;對於洩題事件中的受益者,出於警示告誡的目的,也應考慮給予相應懲戒。

  從規範考試流程、保障考試公平的長遠角度考量,對任何規模、任何程度的洩題事件,都不能滿足於“有一說一”,必須及時汲取教訓,建立起制度性、系統性的處理機制,這主要體現在升級考試監管防控體系,用密不透風、無縫對接的安全管理,全力杜絕洩題、作弊等惡性考試事件。可以說,只有把法律的威懾力、制度的保障力和監管者的執行力真正捏合起來,洩題的可能性才會降到最低。(來源:濰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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