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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深圳市民政局介入調查“羅爾募捐事件”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1 11:11:15


 
  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對於已經超出治療費用的捐款,羅爾有沒有處置權?上述兩位專家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從理論上講捐贈之後,羅爾作為被捐助對象的監護人有權處理,關於處理的方式,慈善法中提及了“近似性原則”,即可以用於與捐款目的相類似的機構或者活動。

追問三 “新型”網絡籌款形式誰來監管?
專家稱暫無法律規制,平台方應承擔更多監督責任

  盡管“羅爾募捐事件”存在其特殊性,但是無論是衆籌還是打賞等籌款形式,在新的互聯網時代層出不窮。在綫咨詢平台“融美衆籌系統”發布的《2016中國互聯網衆籌行業發展趨勢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國有354家衆籌平台,目前303家正常運營。

  北京華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韜律師認為,“小銅人”公司將捐贈數額與文章閱讀瀏覽量掛鈎,作為宣傳推廣的一種方式,雖然此行為本身并不違法,但需要符合社會道德標准。此時,由“小銅人”公司直接對受捐贈人進行捐贈,但受捐贈人消費的是網友的“愛心”,受捐贈人就應當披露其需要捐贈的原因和真實情況,給社會公衆一個交代。如果受捐贈人為此事專門開通了微信“打賞”功能,則涉嫌變相獲取捐贈,其也應當披露真實情況,對社會公衆負責。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金融部合夥人劉進一表示,盡管目前互聯網公益衆籌的形式有多種,但在本質上屬於慈善行業,應遵守國家有關慈善法律法規,但在目前的法律環境下,公益衆籌暫時不受衆籌方面的法律規制。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對衆籌作出原則性的規定,并提出“不得誤導或欺詐投資者”。新京報記者發現,這一指導意見中,并未細分衆籌種類,亦未涉及公益衆籌。

  在網絡法律專家劉德良看來,個人通過朋友圈或者微信公號提出求助,通過朋友圈層層轉發後,已突破了熟人的範圍,具有一定的“針對不特定公衆募捐”的特征,因此,作為平台方,應當承擔更多的善款使用監督責任。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曾對媒體表示,目前網絡公益募捐項目缺乏相應的監管措施,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容易出現各種問題,這就要求負責公益衆籌的平台認真核實信息的真實度,并且要將捐助款的去向和用途公之於衆,保證所有過程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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