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購房補貼政策,合法性一直存在爭議。首先是有違財政資金的公共性,其次是會產生托市效應,導致開發商的降價意願被補貼所取代。
裕安區官方一面說“并未違規”,一面删除了公示信息,并“已專門開會研究處理此事”,顯然,官方對并不違規的購房補貼并不自信。但官方如何研究處理,恐怕都難挽回被動——將購買44套房的補貼取消,即便能够平息“民怨”,卻是在自己打臉,這不成了政策朝令夕改嗎?如果堅持政策算數,無異於在鼓勵炒房。政府本來就不該助推炒房,更不可以用納稅人的錢資助炒房;而中央已經定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之後,裕安區仍無動於衷,對房補政策不及時調整,也不設下限,執意要將80萬元的財政補貼發給“不是用來住的”的購房者,直到引爆了輿論,才開始“研究處理”,地方對中央精神反應如此遲鈍,究竟是一貫的“下有對策”,還是地方政府對開發商的“柔情”我們永遠不懂?
官方稱,當初制定政策時沒考慮太細,沒料到有人會買這麼多房子。然而,不設限的補貼政策,本身就有鼓勵“用足政策”的味道。或者說,當地政府的政策考量中只有“去庫存”,而沒有考慮對投機炒房的任何限制。地方限購一般都是針對二套房以後再購房。那麼,裕安區的“無限補貼”政策究竟是考慮不足,還是急開發商所急,有意鼓勵投機炒房,值得玩味。
據房管局工作人員說,購房者跟施工方還是開發商有債務關系,買這麼多房子估計是為了抵債。而如果是財政資金成了商人之間的“債務補貼”,那就更滑稽了。
關於樓市調控,中央精神一直是防止大起大落。但地方政府的“調控”重點似乎永遠是防止“落”,甚至“小落”都不允許。這是不是房價只漲不降的重要原因之一?(來源:西部商報 作者:馬滌明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