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所全面禁煙,需要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共同發力,更需要公衆法治意識的覺醒和積極參與。近年來,公共場所的“禁煙令”一直走得磕磕絆絆,其中公衆依法參與和監督不够是重要因素。因此,讓公衆依法參與禁煙,顯然更有助於“禁煙令”的全面落實。
盡管類似李晶這樣的“小人物”能力有限,但他們覺醒的法治意識是能够推動“禁煙令”的落實的。當年為孫志剛案件奔走呼籲的衆多媒體記者和網友,直接推動了收容遣送辦法的廢止;張先著提起的“乙肝歧視第一案”,他的勝訴促進了國家公務員體檢錄用標准的統一……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證明,“小人物”的法治意識,必將匯聚成治理社會的強大正能量。李晶提起的這起“無煙訴訟第一案”,與上述案例在本質上所蘊含的積極意義一脈相承,其最大的看點正在於此。(來源:焦作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