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面對新技術所帶來的產業轉型升級,相關的職能部門和監管機構,在相應的配套機制和管理思維上還遠遠滯後,保障機制還沒有跟上。在個人隱私與公共秩序、安全問題上如何協調處理和快速反應,不僅是單純一個平台需要面對的問題。社會管理的思維需要從企業到監管部門、執法機構同步前進。
昨天人民日報微評寫道:道歉再及時,但若無糾錯,便顯虛偽。當事人死於無良司機的謀殺,也死於推諉,死於扯皮,死於相關機構的麻木。
滴滴目前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網約車公司,但其市場優勢地位反而造就了懈怠心態,缺乏自我變革的動力,而大公司病又導致了反應遲緩。如果試錯是用血的代價,那麼這樣的錯允許一而再,甚至再而三嗎?這起悲劇再次敲醒警鐘,滴滴是該服“藥”了。不僅要服用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這帖藥,同時,有關部門還應亮出更強有力的手腕,讓它吃藥。(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陳進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