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的司法實踐中,包括“微信表情”和“微信紅包”著作權糾紛等在內的司法判決,通過個案審判的路徑,在保護商業創新、維護用戶權益之間,確立了一條普遍適用、公正合理的司法標准,無疑值得肯定。
如今,針對愛奇藝的“超前點播模式”,民衆持反對意見者仍大有人在,而破解“超前點播”之道在於法治,即企業平台與用戶達成合法合規的“契約”,無疑是此次訴訟案件給出的最寶貴的答案。
作為企業平台,可以區分不同的會員規格,具體細化不同的服務內容,也包括“超前點播”等餐單,并充分保證用戶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對於用戶,在知曉平台套餐的基礎上,可以自由選擇不同的服務。如此,既能保護企業的創新精神,也能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司法是社會的減震器。隨著技術的發展,類似“超前點播模式”還會接連湧現。立法上固然要規範,司法也應靈活處置,在維護用戶權益的同時,為商業創新空出一片“自留地”。如此,才是一個健康的、法治的市場經濟常態。(來源:新京報 作者:吳真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