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誘導食品過度消費”“活體寵物盲盒”“無人認領行李箱被當盲盒售賣”……這幾年,萬物皆可盲盒的潮流下,盲盒亂象也逐漸增多,現在盲盒經營活動規範來了。8月16日,市場監管總局公開征求《盲盒經營活動規範指引(試行)》意見,擬對盲盒銷售的內容、形式、銷售對象等方面作出規定。
近年來,盲盒營銷風靡市場各個角落,在市場上制造了很多新話題,也給商家提供了新的賣點、發展點,給消費者帶來了新的消費體驗。然而,盲盒營銷的無序生長也暴露出不少問題:一些商家借助盲盒銷售殘次品、三無產品、過期過氣產品等;一些商家趁機銷售活體動物、藥品、食品等特殊商品,違背了市場倫理,踩踏了法律底綫;一些商家的盲盒營銷模式極富誘導色彩,甚至帶有博彩意味,刺激了青少年群體的不理性消費;一些商家利用交易優勢地位,制定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規則,限制或剝奪消費者的退換貨權利……這些做法侵犯了消費者權益,也擾亂了市場秩序。
隨著社會各界對盲盒營銷加強監管的呼聲變高,前段時間,上海、江西贛州分別出台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明確了商家的責任,給盲盒營銷劃出了紅綫,積累了實踐經驗,具有積極的示範引領意義。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啓動了《盲盒經營活動規範指引(試行)》制定程序,旨在為盲盒營銷建立統一規則,這也邁出了規範盲盒營銷的關鍵一步。
有些商品因其特殊的屬性和監管需求,根本不適宜采取盲銷模式。意見稿把藥品、醫療器械、活體動物、無著快件、食品等在使用條件、存儲運輸、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拉入盲盒“負面清單”,守住了盲盒的內容底綫,也從源頭排除了盲盒營銷的一部分違法侵權風險。
針對盲盒營銷信息的不透明、不保真等問題,征求意見稿提出,盲盒經營者應將商品名稱、種類、樣式、分布、投放數量以及抽取規則、隱藏款抽取概率等關鍵信息以顯著方式對外公示,不得對相關信息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通過後台操縱改變抽取結果、隨意調整抽取概率等方式變相誘導消費,不得設置空盒。這一規定能够夯實盲盒經營者全面、真實、准確公示信息的責任,杜絕經營者暗箱操作,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和監督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