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全力推進民生改善,合理分享發展成果
發展經濟的根本目的,就在於改善民生;澳人共同建設的成果,當然應由澳人共同分享。過去一年,由於主客觀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特區整體的財政收入較為理想。我們認為,現在更有條件着手處理一些重大民生問題,讓市民更有效地、持續地共享發展的成果,實現生活質素的逐步提升。
(一) 加快緩解住屋壓力
安居樂業,是市民的共同期盼,亦是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工作之一。由於投資者對澳門前景的持續樂觀,澳門房地產市場出現了與回歸初期截然不同的狀況,相當部份市民因而感到壓力和擔憂,特區政府對此非常關注,並積極創設條件設法緩解。針對房地產市場已形成用家市場和投資市場雙軌並行的實際,政府一方面維護投資市場法規完善、訊息對稱、公平有序;另一方面,政府更為重視公共房屋政策的完善,以優先解決確有困難的居民的居住問題。政府決心全面改變原有的公共房屋興建模式,力爭由政府掌握主動權,自行及時興建有需要的公屋。政府將完善法規,杜絕以經屋作為謀利工具的行為,準確反映公共房屋的真正功能。
政府在較早前已承諾在二零零九年底前,興建七千多個公屋單位,我們將竭盡全力,確保落實施政承諾。在此基礎上,我們將創造條件,爭取在二零一二年底前分階段興建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以期回應市民的居住訴求。部份年青人因組織新家庭而確對住房有緊急需求,針對此一情況,政府將加快興建一批房屋,讓尚未置業而又符合資格的人士,尤其是年青人透過抽簽方式租住,緩解他們的住屋困擾。
(二) 綜合整治市內交通
在遊客數字持續攀升,市場商機不斷湧現之時,本地區的社會承載力確實受到重大考驗,我們原來的市內交通系統尤其不勝負荷。對於這一發展中的問題,政府將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強調整體及長遠的利益,整合市民和專家的意見,引入系統創新思維,以綜合治理方式着手逐步解決,以期突破此一困擾民生、影響澳門持續進步的發展瓶頸。
在《道路交通法》實施後,政府正繼續跟進相關法規和配套,為交通治理創造更為合理的法治環境。機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期準備,政府除設立交通範疇的跨部門協調機制外,明年還將透過即將成立的交通事務局作出專責推進。
在交通供應方面,政府將作出較大的資源投入,完善路網、停泊車位及其他必要基建,以期在硬件方面作出推進,並積極推行“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構建以架空輕軌系統為主幹,巴士及的士為基礎,自動步行系統為輔助,多種公交方式既合理分工,又緊密銜接的綜合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在輕軌運輸系統落成前,政府將全力促進巴士與的士服務的改善。
除了完善交通供應外,政府還會加強交通需求管理,在智能交通系統的配合下,推動在時間、空間等不同維度分散高度密集的交通需求,透過政策導向,鼓勵市民盡量應用公共交通。政府亦將啟動適當限制私人車輛問題的研究。
市內交通的最終改善,還需要市民的支持配合,政府將聯同民間組織,加大交通宣傳教育,共同營造更優良的交通環境。
(三) 推進城市規劃和舊區重整
為了建設可持續發展的澳門,逐步提升市民生活質素,政府決心克服城市規模較小,外圍因素影響巨大等局限,研究制訂符合澳門實際情況及長遠發展需要,具備可操作性的城市規劃。
在完成局部前期研究,尤其是吸取專職研究部門的方向性建議後,政府將在明年,全面組織力量開展澳門城市規劃的深化研究工作和法律法規體系的研究工作。研究將以開放態度進行,充份吸取社會智慧,力求規劃的研究成果,能促進城市建設與生態環境和人文環境的協調,彰顯城市個性特色,確保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爭取發展與保育彼此雙贏。
舊區重整涉及重大利益,關係到社會民生和本澳整體長遠利益,其推進既要注意時間效益,更務必按部就班,及時總結經驗,還須建立起法定的利益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着力保障弱勢群體。相關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正在加緊進行舊區重整法律制度的草擬工作,並力爭相關法律草案能在明年進入諮詢和立法程序,使舊區重整的工作得以在法律規範和保障下進入新的階段。政府十分重視市民有關舊區重建,既要重視效率,又要注意按部就班開展的意見,因此,政府明年除了有序推進既定安排之外,還在幾個試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粉飾區內街道、美化城區環境,使廣大市民能有更為理想、整潔的生活環境,同時亦透過舊區的活化,促進區內經濟的興旺。
(四) 確保生活質素,創新社保安排
儘管就業情況比較理想,近期通脹的壓力仍對居民,尤其弱勢社群造成相當困擾,政府對此十分關注並正致力協助緩解。在總結近期對貧困家庭作出特別生活補助措施的基礎上,政府決定加大對弱勢社群的支持力度,把維生指數提升百分之二十,並爭取於明年一月一日實施,養老金和敬老金也將在明年相應合理調升。政府盡力加大對三類弱勢家庭,尤其是單親家庭的扶持力度,全面擴大和強化與社會服務團體的合作,以期對有需要的市民予以及時、到位的關懷和協助。
政府將加大專業力量的凝聚,整合社區資源,優化服務及資源配置,以有效回應有需要的市民的服務訴求。政府除鼓勵提升自尊自信,強化解決問題的能力外,還着力弘揚家庭和諧,推動建設社區融和氛圍。通過社區與家庭支援等服務,鼓勵長者保持身心康泰;協助婦女改善生活條件,有效參與特區發展;輔助逆境中的青少年克服成長中的障礙;協助殘疾人士發揮潛能,體驗積極人生,並真誠關懷他們的家庭生活。
對於曾為特區建設作出貢獻的退休居民,政府和社會都應當給予足夠的尊重和關懷,同時還要透過具操作性的合理安排,減輕他們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安度退休歲月,更有信心地參與社會活動。為此,政府決定全面檢討、改革和完善社會保障基金制度,強化社保工作的支援,讓社會的愛心與關懷,具備更全面的制度基礎,力求形成符合本澳特點的,與本澳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以使澳門居民逐步獲得更為完善的、具可持續性的社會保障。
為使廣大市民能更合理、更持續地分享到發展成果,使退休居民的生活質素得到更有效的提升,特區政府決定,在進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制度的同時,引入創新思路,創立非強制性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此一制度的重點是,政府先從現有財政盈餘滾存中撥出部份金額,形成啟動資金,設立非強制性的中央公積金,日後則根據當年財政盈餘等情況,再決定是否繼續增加注資。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都可在公積金內開設個人戶口,並獲得由公積金注入的資金,待退休時將獲發放戶口內之累積款項。我們期望逐步建立由社會保障基金與非強制性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構成的雙層式社會保障體系,使居民在退休後得以繼續分享到社會發展成果,安享較穩定的生活。相關草案已向社會公佈,並正展開廣泛諮詢,希望各界市民充份發表意見,使這一制度更為符合社會發展的要求。
加快培養本地英才,優化社會服務質素,是市民的共同期盼,亦是澳門社會追求進步的體現。然而,上述的期盼還需要由具有事業心和專業能力人才,如教師、社工、醫療人員等前線服務人員的長期耕耘,然後才能轉變為人所樂見的現實。但我們又清楚瞭解到,社會發展的加速化和複雜化,正對教師和前線服務人員提出更高的服務要求,這些要求甚至對他們形成較沉重的壓力。為了使這些重要的領域能夠留住優秀的人才,使下一代持續得到高質素教學,使有需要的市民得到高質量的服務,政府將通過制訂相關服務人員制度框架、調升對社會服務的定期資助及津貼等一系列措施,增強教師和前線服務人員的事業榮譽感,鼓勵他們堅守崗位,自我提升,向市民提供優質的專業服務。
主席,各位議員,
為了更好地使廣大市民分享發展成果,特區政府決定,除了有序落實一系列改善民生、強化保障的長效安排外,還在明年實行一系列短期稅務減免措施。
首先,政府將繼續減收全體就業市民25%的職業稅,免收所有營業稅、小販牌照費、街市攤擋租金、人壽及非人壽保險印花稅及銀行手續費印花稅,各商戶繼續免納招牌稅,各酒樓、餐廳亦繼續免納旅遊稅。
政府亦決定實施一些新的稅務減免項目,包括:豁免所有非出租房屋的房屋稅,出租房屋則獲半數減免;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額由32,000元增至200,000元;職業稅免稅額由 95,000元增至120,000元;未擁有不動產(包括工商業及居住單位)的澳門永久居民於購買不動產時,可獲首300萬元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的豁免(僅限於居住單位及車位)。此外,多項無線電服務牌照費也會作出減免。實施各項減免措施之後,政府少收的稅費款項將超過十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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