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0日電/從“懲處”、“接管”,再到“撤換地方選委會主委”等選務處理方法,第一個宣布者都不是“中選會”主委張政雄,反而是新聞局長謝志偉。不禁令人懷疑,到底誰是“中選會”主委?
在“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壯烈犧牲成“炮灰”後,媒體在“中選會”還是看不到張政雄,也別想從張政雄的口中問出個解決方法。至於選務爭議協調究竟何時會有結論?何時會有答案?還是由“謝主委”明確告知媒體:領投票爭議的應變之道,應該在下周一就會有答案。
中國時報特稿指出﹐看來,等不到“中選會”“接管”地方選委會,“行政院”已經“接管”了“中選會”。但是,張政雄前天說的,採取二階段縣市可能要到選後一周才知道選舉結果,卻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憲政面與實務面都行不通。
第一,如果“中選會”拖延不公告當選,採取二階段縣市的綠營自家當選人受得了嗎?搞不好還比藍軍更激憤。若加上落選者競相提出選舉訴訟,這把火恐怕燒不完。
第二,依法,“中選會”只有“公告”的程序性權力,沒有宣布“無效”的準司法權,那是法院的權限。如果中選會逕自認定二階段縣市投票無效,是侵害了選民的憲法人權;更別提在選戰激烈情緒下,人民投下的票隨便被認定無效,恐怕會引發暴動的。
第三,再回到憲法,當各縣市選委會宣布各黨當選人時,依憲法這些“立委”當選者,可以在二月一日自行集會,由“立法院”幕僚單位採認即可,“中選會”無權干預。新“立法院”這麼辛苦選出,豈容選務單位逕自認定無效?這裡頭的風暴將沒完沒了。
“行政院”不循政治協商之途,要透過“中選會”硬幹,絕對承擔不起毀憲罵名與實質上的風暴。就想想開票當晚好了,有哪一個實質當選的藍/綠當選人,會接受選務單位的從中作梗?那種反彈的力道,將不是自作聰明的行政官僚可以想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