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31日電/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刊登社評說,近年來,台灣政壇非常流行爆料,也捧紅了很多爆料政治人物。在民主社會,爆料其實也是監督政治人物的一種方式,但是爆料一旦成風,不論品質,其實會形成一種惡性循環,對民主反而是一種傷害。謝長廷日前以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二十幾年前的美國綠卡作為爆料的主題,立即引起社會關切。我們今天就以這個例子來探討台灣政壇的爆料現象。
我們先以台灣的媒體現象來做比喻。由於有些媒體無法自律,走暴力與情色路線,收視率一下上升,以致於原來品質不錯的媒體,不得不跟進,形成了惡性競爭,其結果,新聞品質日漸下降,甚至出現了偽新聞,最後受害者還是閱聽大眾。我們看今天台灣的選舉,又何嘗不是如此。有候選人爆料,使其名氣大增,結果其他政治人物不得不起而效尤,其結果形成了扖糞與丟糞運動。當政治人物都陷入扖糞與丟糞運動時,重要議題被模糊了,選舉變成了爛蘋果的競爭,結果必然會造成選民的疏離與冷漠。這樣的民主豈是你我所樂見。
社評說,爆料,要講究品質,至少應該符合以下的條件。首先,要有證據力。爆料應負舉證與查證的責任,不宜捕風捉影,即使有證據,也應該一次公佈,不應該像連續劇一樣,每天透露一點,消耗社會的資源。例如對二000年選後曾文惠攜美金赴美的爆料,聳動但沒有證據力。
其次,爆料的事件應明顯違反公共倫理,例如利用權力與地位從事違法之事、或者違背法律,例如美國布什總統原本擬提名前紐約警察局長柯瑞克為國土安全部長,但後來因曾雇用一名可能是非法移民的婦女而退出。對競選國家領導人職務的候選人而言,不應有貪污的紀錄、不應有出賣國家的行為,這些都是基本要求,但是爆料者不應以不當的材料來做過度引伸或者錯誤引伸。
社評指出,馬英九二十幾年前持有綠卡,是否可以推論他對台灣的忠誠有問題,我們認為值得推敲。先就綠卡本身的性質言,它是一種永久居留證明,而不是公民。對許多在美國工作,但又不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人,他們可以終身都持有綠卡與“中華民國”護照,但我們也不會懷疑他們愛“國”的情操。在我們眼中,這些人,至少比那些拿外國護照卻一天到晚高喊台獨的人更愛台灣。
社評認為,在這個議題上,真正的重點是馬英九是否曾經申請美國公民。如果馬英九從未申請美國公民,那曾經持有但已失效的綠卡,不應用來作為推論馬英九忠誠問題的證據。馬英九愛不愛台灣,應該檢驗的是他從政以來的作為,而不是一張二十幾年前就已失效的綠卡。
當兩個人在競爭時,是誰最想用扒糞戰術?一定是那個渾身已經臭不可聞的人。由此來看謝長廷的爆料,就可了解其居心與用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