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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宗海主張以領土和主權完整的說辭取代一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18 11:14:15  


  中評社香港4月18日電/台灣中國文化大學中山與中國大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邵宗海17日在聯合早報發表文章說,“一中原則”對北京來說,在兩岸交流之前根本不存在問題,因為自始至終它就認為自己是代表中國。所以,1979年《告台灣同胞書》、1981年《葉九條》、以及1986年《鄧小平談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設想》等重要文件與談話內容裡,都沒有提及一旦中共在與台灣進行接觸或談判時,要有“一中原則”作為前提。

  文章稱,可是等到1987年台北開放大陸探親,兩岸開始展開交往,不過交流中衍生了一些問題要解決,所以雙方要進行恊商,而且尚需準備簽署恊議,因此1991年11月兩岸兩會首度在北京恊商時,“一中原則”已經被提及。

  文章說,儘管“一中原則”在1992年兩會暫且達成共識,並促成了1993年的“辜汪會談”舉行,但是“一中原則”仍然在兩岸爭論不休。而且重要的是,北京仍在這項爭議裡,堅持自已不但是代表中國,而且在領土定義上也涵蓋了台灣。1993年8月發布的《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裡,有關一個中國的說法就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明顯就將一個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劃上等號。

  文章稱,從此,“一中原則”在台灣開始受到排斥,甚至到了不願接受的地步。1994年台北公布的《海峽兩岸關係說明書》就直接明說,所謂一個中國就是“歷史、地理、文化、血緣的中國”,連1992年台北認為一中是現實的中國,亦是1912年創立迄今“中華民國”的說法,都完全予以推翻。

  文章說,1995年江澤民發表“江八點”,將“一中原則”的政治意涵重新定位。在談話中江曾強調:“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中國的主權和領土決不容許分割”。雖然汪道涵在解讀“江八點”時,是將江的“一中原則”認為他只是談及“原則”而已。不過作者另外一種看法,則是覺得中共自此之後,對“一中原則”的強調,是開始把重點放在“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這個層面上。這可由下列幾個重要文件中發現趨勢確是如此走向:

  1997年中共十五大政治報告中,對此問題的立場是:“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反對分裂,反對‘台獨’,反對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反對外國勢力干涉,絕不允許任何勢力以任何方式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地位”。在這裡,可以充分說明北京對“主權”和領土的堅持。

  到了2000年2月,北京再發布《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時,“一中原則”與“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的一體兩面更趨明顯。除了一中三段論提出新的說法,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仍然強調主權和領土的完整之外,另外也明確說明:“對台灣而言,堅持一個原則,標誌著承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

  從“江八點”到“胡六點”

  文章說,到了2002年中共十六大政治報告,一中三段論雖然更新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但是仍見主權和領土的強調。至於2007年中共十七大政治報告雖然還是在突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但更強烈的是主張“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這裡的“同屬一個中國”,更見是主權和領土的框架。

  最具代表性當然是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發表的“胡六點”談話,其中一段提到“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國家核心利益。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加上再提醒說“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更加可以確定“一中原則”與“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根本就是相同意義的說法。

  文章稱,當“一中原則”在台灣逐漸被妖魔化,而“九二共識”的“一中各表”仍不被北京在政治議題談判時全盤接受時,作者建議兩岸當局能以“領土和主權完整的說辭”來取代“一中原則”。正確的說法可以如此表達:“兩岸在進行政治議題談判時,應該宣示:兩岸都同意目前兩岸現狀是呈現主權與領土的重叠,雙方立場是強調在各自憲政法律的規範下,不容主權與領土分割”。這既符合台北的“憲法一中”立場,也不違反北京的“一中原則”,更重要的是,能讓台灣人民在“一中原則”之外多個選擇,應是項突破,值得兩岸當局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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