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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看守所中曾回顧創業史 寫數萬字控告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14 09:04:38  


 
  詐騙還是做生意

  吳英案,在控辯雙方的諸多爭議中,最為激烈的焦點集中在兩方面:一、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二、是否存在詐騙。這直接決定了吳英的生死。

  二審判決認定,吳英的行為顯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詐騙方法集資。

  對此,吳英均予以了否認。

  “若是一開始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那她早就該卷款逃跑了,有什麼必要這樣折騰呢?據我所知,她借來的90%以上的資金都投入到實體和支付高額利息了。即使買了台法拉利個人消費,占全部資金的比例也還是很小的。”同為東陽人的企業老板姜學禮為吳英鳴不平。

  一審認為,吳英將所借資金的400萬元為自己買服飾買包,有600萬元用於請客吃飯,屬於個人揮霍。“用於公司請客吃飯算不算揮霍先不說,從數量占比來看,即便一千萬都去揮霍了,一共七八個億的資金,揮霍的份額也是比較小的。”楊照東說。

  為證明自己確實將錢投入了企業經營,吳英在上訴材料中詳細地回憶了所有資金的流向:從11個債權人共借款金額為77339.5萬元,還本付息38913萬元,其他款項均用於公司的投資、經營與管理。其中,用於本色集團公司下屬公司投資的經營款有10多筆,總額達3億餘元。其餘的資金去向還有:珠寶2381萬元、期貨虧損4731萬元、房產投資1800萬元、公司汽車購買及相關費用2000萬元、所有員工10個月工資2000萬元,其他小的資金流向還包括公司公益捐贈、房子租金、交稅等。

  楊照東堅決表示:“從2007年10月份介入這個案子,歷時近5年時間,經歷過一審二審,翻閱所有的卷宗,至今為止沒有聽到過這11個債權人當中的任何一個人認為吳英是在詐騙他。”

  他曾經到監獄裡看過吳英最大的債權人林衛平,當時吳英向他借債4億多元,最終沒有還上的3.8億元中有3.2億元是欠林衛平的。“林衛平跟我講,吳英就是和他在做生意,生意虧本了還不上錢,他從來不認為吳英是在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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