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日前指出,台灣開放陸客觀光之後,大陸組團社積欠台灣接待社團費已高達100億元,“交通部觀光局”回應表示,有關大陸組團社積欠團費問題已多次向陸方積極反映,經委託中華兩岸旅行協會調查結果,目前掌握大陸組團社積欠團費估計約為24萬5600美元,約新台幣720萬元,已請中華兩岸旅行協會建立申訴管道。
對於大陸組團社積欠台灣接待社團費高達百億的說法,“觀光局”則說,曾邀集相關旅行業者檢討,業者均表示大陸組團社支付團費大多為3個月,因此其中多為“應收帳款”,而非“欠款”。
我們覺得這是非常奇怪的問題,其中原因是什麼?到底怎麼回事?
去年訪港旅客人次首次衝破4,000萬大關,今年客量或增長5.5%逾4,423萬人次。大陸遊客成香港旅遊業的“火車頭”,占整體客源近70%。
將近3000萬陸客在香港旅遊,所發生的金額該有多大啊!怎麼就沒有什麼欠費問題?少少的陸客去台灣,怎麼就發生嚴重的欠費問題?說不通的。
因此,我們認為首先要理清幾個問題:第一,概念有沒有出錯,究竟是“應收帳款”還是“欠款”?兩個概念完全不同。第二,兩岸銀行溝通機制是否暢順?銜接有何問題?第三,兩岸的旅行社各自在打什麼算盤嗎?
如果比照香港、澳門模式來處理問題,或許會好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