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房屋土地供應主要來自政府出售的土地、撥作公營房屋的土地、公營房屋重建項目、私人物業重建項目、市建局物業發展項目,以及鐵路物業發展項目。上述10項措施將有助增加和加快房屋土地供應。單是上述措施的其中7項,現時已知短中期可提供作房屋用途的土地已超過300公頃,預計可供興建約128 700個單位。
長遠土地供應
75. 政府會盡快推展以下項目。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
76.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按先前的規劃,可提供約533公頃可發展土地,其中房屋土地可建53 800個單位,是未來公私營房屋供應的重要來源,第一批單位將於10年後落成。因應市民的訴求,我們正積極研究適度提高發展密度和公營房屋所佔比例。我們亦正在選址興建新居屋,以及適度實施“港人港地”。
洪水橋新發展區
77. 洪水橋新發展區是繼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後下一個重要項目,研究範圍有790公頃,初步估計可提供超過400公頃可發展土地。我們會盡快制訂“初步發展大綱圖”,並進行下一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
發展新界北部地區
78. 除了新界東北及洪水橋新發展區外,新界北部地區仍有不少從禁區釋出及其他未發展的土地,部分具有高生態價值,不適合作發展之用,但區內其他土地,有一定的發展潛力。我已要求規劃署探討新界北部地區的進一步發展,為建設一個規模與粉嶺或上水新市鎮相若的現代化新市鎮作可行性研究。
檢討北區和元朗荒廢農地
79. 我亦已責成規劃署加快檢討北區和元朗主要用作工業用途、臨時倉庫或荒廢的農地,希望可以將257公頃研究範圍內的合適土地,盡快釋放作房屋發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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