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媒體向北京警方詢問此事,警方予以證實,也沒有對李某某的真實姓名表示否認。李雙江之子李某某的信息開始在網絡上瘋狂傳播。
警方是否侵權?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認為,李某某的名字是不是首先由北京警方公布出來的很難說。
“如果是在網絡上先公布出來,公眾都知曉了,警方認可了這個說法,這個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何兵說,“隱私已經公開了,媒體再作報道,就不構成侵權。”
今年3月19日,李某某案前辯護律師薛振源曾發布聲明,針對一些不實報道,要求媒體和網民遵守《未成年人保護法》,尊重和保護李某某的合法權益,但媒體對李某某案情的關注仍沒有放鬆,李某某個人的成長經歷等信息也相繼披露出來。
全國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袁裕來說,媒體披露李某某的真實姓名,並且炒作其個人隱私,“從法律上來說,肯定是違背了法律規定的。”
“老藝術家”是否監護失責
李雙江縱容未成年的兒子駕車,是監護的失職
李某某案發四個多月以來,輿論關注的另一個焦點就是李某某的父母李雙江和夢鴿的表現。今年6月,媒體報道,李某某案受害人稱,李雙江與夢鴿至今尚未道歉。此舉與2011年其子李某某打人一案中的表現判若兩人。據媒體報道,李某某打人後的第二天,李雙江即向受害人道歉,並表示,一定好好管教兒子。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律師聲明中特別提到,媒體等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各省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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