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3 制度反腐
試點新提任領導幹部公開有關事項
此前,多名反腐專家學者提出,反腐已經進入了制度反腐的關鍵時期。只有用有效的制度約束權力,才能封堵腐敗漏洞。
《規劃》指出,要從三個方面加強反腐倡廉法律法規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一是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完善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制定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三是健全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懲治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犯罪、規範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方面的法律規定。
今年以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事關反腐倡廉的黨內法規相繼發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已有法規也正在修訂或即將修訂。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在推進制度反腐的同時,應當加快反腐敗國家立法的進程,使制度反腐逐步過渡到法治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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