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向宗教團體提供各類法律政策服務
要想實現國法與教規的和諧並存,推動教規在國法下發揮作用。一是需要採取切實有效的辦法,大力普及國法的有關知識,讓國法入心入腦;二是要增強宗教幹部的依法行政能力素養;三是需要為宗教活動提供有關法律政策的積極保障。
江蘇省宗教工作部門在持續落實普法、進行法治教育,實施“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的同時,大力開展依法行政的落實。2014年11月,江蘇省民宗委召開全省宗教依法行政工作會議,要求切實強化依法行政的法治觀念,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要加強學習,牢固樹立法律至上、法律平等、權力清單、權力制約、權利本位、依法行政、程序正當的觀念;要認真分析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學習和認識上存在的問題,越權越位執法管理的問題,以傳統思維和長官意志處理宗教事務的問題,程序不當和執法不嚴等問題;要進一步明確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系統學習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加強隊伍建設,為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多作貢獻。再如,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宗教事務局等六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鼓勵和規範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的意見》精神,江蘇省宗教局、省委統戰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等七部門結合江蘇省實際,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貫徹<關於鼓勵和規範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的意見>的通知》,要求落實宗教界依法設立的公益慈善組織和社會福利機構應當享有的價格、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扶持和優惠政策。
(來源:《中國民族報》;作者張華系江蘇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