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關鍵是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要讓每所學校都能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核心是加強章程建設。”曾天山認為,辦學自主權須由規範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來實現。
自2013年11月核准中國人民大學等6所高校章程以來,2015年底全國高校基本實現了一校一章的格局,我國高等學校依法辦學、依章程治校取得重要進展。2016年青島出台了《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該辦法通過地方性規章的形式,調節政府、學校、社會等在學校管理方面的關係,為中小學辦學自主權的細化和落實提供了法規依據,是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改革的新進展,在全國具有重要示範意義。
“強化國家教育督導是創新教育管理方式的重要要求,將有助於建立起教育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楊銀付說。
今年6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開展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首次對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督導,向各地派出了32個核查組,對31個省(區、市)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實地核查。
改革開放40年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實踐從某種意義上看就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的教育該如何辦的問題,如何協調市場與計劃、效率與公平、公益與產業雙重屬性的問題。中國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走過40年的艱辛探索歷程,但還遠遠沒有結束,如何進一步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如何釐清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的權責,教育部門的人權事權財權如何統一等問題將在未來的教育實踐中期待解決。
(來源:中國教育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