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據澎湃新聞報導,11月9日,科技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中科院聯合印發《關於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的通知。
中國科學院上海微系統與信息技術研究所等12家科研院所、清華大學等9家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上海市等6地,被選為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自試點實施方案批覆之日起,試點期限2年。
上述通知要求各試點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試點單位編制試點實施方案,試點地方制定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於2022年12月15日前報送科技部。
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該《試點方案》。
《試點方案》公布的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12家科研院所分別是:中國科學院上海微系統與信息技術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基因組研究所、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9家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分別是: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浙江大學、北京郵電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江南大學、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
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6個地方分別是:上海市、山東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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