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經調研發現,申請執行人因無力負擔大額評估費而使評估進程受阻、財產處置未成交但申請執行人仍需墊付評估費用等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并不少見。針對群衆這一急難愁盼,2021年8月,該院在全國率先建立司法評估費用保險機制。鐘欣表示,在這項機制下,申請執行人只需繳納少量保費即可推動財產評估,減輕了申請執行人的資金周轉壓力,使其消除顧慮,更有信心推進財產處置,順利疏通了財產評估“腸梗阻”。
率先建立繼續執行保險機制——掃清執行攔路虎
66套住宅及5套商業房產,評估價值7億餘元——擺在北京三中院執行三庭副庭長褚曉勇面前的,是一個棘手的案子。
在這起申請執行人某企業管理公司與某投資公司公證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案中,法院原本依法查封,進展頗為順利。但就在涉案標的物進入拍賣階段,有望順利告結時,突然出現案外人對該標的物提起執行異議。依據法律規定,拍賣必須中止。如果需要繼續執行,就必須對估值超過7億元的房產提供擔保。
在與申請執行人代理律師葉天鴻溝通之後,褚曉勇了解到,申請執行人公司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多筆銀行授信即將到期,上百名員工工資等待發放,根本無力承擔繼續執行所需提供的擔保金。於是,他向葉天鴻介紹了北京三中院建立的繼續執行保險機制。
“簡而言之,就是申請執行人向保險公司投保,當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要求中止執行,而申請執行人申請繼續執行造成案外人損失時,由保險人對該損失部分予以賠償。”
葉天鴻接納了褚曉勇的建議,立即幫助他的委托代理人完成投保手續。由於標的物價值巨大,幾家保險公司聯合進行了承保,并共同向法院出具保函作為繼續執行擔保。法院依法繼續拍賣程序,最終該標的物經過拍賣、變賣後順利成交。
從幾近絕望到懷揣希望,公司的現金流和經營狀況得到極大改善的申請執行人第一時間給褚曉勇致電感謝:“很少的保險費,就能够使執行程序不中斷,這大大降低了擔保成本、融資成本,效率也更高,對公司迅速實現現金回流、盤活資產有非常大的助力。為北京三中院點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