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閩台客家族譜文化面臨傳承危機。客家文化是中華民族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與中原文化一脈相承。祖地觀念深深扎根於閩台客家宗族之中,族譜無疑是祖地文化的直接表現形式。客家族譜作為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之一,在聯結兩岸親緣關係中發揮著重要的紐帶作用,但一方面由於族譜內容繁複、泥古守舊,不易閱讀,加之紙質家譜易損壞、易流失,上譜繁瑣不便更新,視若珍寶的家譜數量有限、難以分享,年輕一代編家譜續族譜的意識淡薄;另一方面,由於人口遷移、城市化進程等因素,加之傳統文化教育和鄉土教育的缺失,年青一代家訓族規概念模糊,編修族譜的意願不足,并不在意客家族譜的傳承,削弱了族譜在客家文化傳承中的作用,進而影響了以族譜為載體的客家文化的傳承,也限制了台灣同胞與大陸祖籍的進一步交往和對祖國歷史文化的認同。
三、以閩台客家族譜為載體推動兩岸文化融合發展的路徑思考
2023年9月,中央發布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的重要文件,在文件中特別指出要“擴大社會人文交流合作”“支持龍岩、三明發揮客家祖地優勢,創新兩岸客家文化交流”“實施閩台歷史展示溯源工程,開展閩台族譜對接、尋根謁祖等活動”,⑪為以閩台客家族譜為載體推動兩岸文化融合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
第一,加強閩台客家族譜的收集、保護和研究,增進兩岸文化認同。進一步加大和拓展對閩台客家宗族家譜、民間文書、墓志銘碑、買賣地契、鄉規民約、村落檔案、家族檔案等的徵集和整理。組織地方文史工作者,深入閩台各地,規範收集客家族譜文獻及對反映宗族關係的祠堂、牌位、墓葬、墓碑等開展田野調查。加強對客家族譜的數字化保護,以閩台客家族譜文獻為基礎,強化兩岸宗親社團、姓氏源流研究會、民間信仰聯誼會、文化藝術基金會等民間社團組織的交流協作,從閩台鋪開建設兩岸客家族譜對接數字平台,讓兩岸客家鄉親實現一鍵尋根、在綫查譜、修譜續譜。加強閩台祖地文化研究機構的互動合作,協同開展閩台客家族譜研究和修撰工作,鼓勵兩地研究機構共同開展客家祖地文化研究,為台灣客家祖地文化研究機構來閩開展田野調查、學術交流提供政策、資料、資金等支持。兩岸共同整理、研究閩台客家抗日復台志士的族譜文獻史料,從中發掘閩台客家文化傳承對台灣人民反抗帝國主義勢力的凝聚作用,展現兩岸近代革命歷程命運與共的歷史關聯,以無可辯駁的史實和學理反駁“分離主義”的史觀與論述。依托高校科研力量,一方面推動以閩台客家族譜為代表的台灣文獻史料整理出版工作。積極利用閩台圖書出版行業的合作機制,資助一批普及型的根親文化讀物在台灣出版,并通過宮廟、宗祠、學校等網絡免費發送島內民衆。另一方面,加強對閩台客家族譜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構建的研究。在閩台客家族譜彙編的基礎上,進行閩台客家族譜的對接比定,梳理閩台客家各姓氏根脈關係,全方位開展閩台客家各姓氏源流及遷徙史研究,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視角下閩台客家的起源與播遷研究奠定學術價值與理論基礎,也為駁斥“台獨”分子“客家非漢說”“台灣客家人原鄉就在台灣”提供堅實可靠的理論基石。
第二,深化閩台客家族譜對接交流,延續兩岸親情鄉情。在西方自由主義和後現代文化思潮影響下,年輕一代對傳統文化的傳承與發揚意識逐漸弱化,甚至對自身姓氏宗親的源流演變毫無所知。近年來在兩岸組織的族譜對接、文化研習營等活動,強化了青年一代的“祖根意識”與傳統文化體認,應進一步開展閩台族譜對接、續修工作。一是推進“族譜”尋根。大力吸引台灣客家鄉親尤其是南部客家鄉親組團回祖籍地尋根謁祖,不斷深化台灣基層民衆對“根、源、祖、脈”的認同。繼續擴大閩台“客家村”里長交流,通過閩台同名同宗村結對子的方式,統籌組織開展“點對點、村對村、廟對廟、宗親對宗親”的文化交流活動。以閩台客家族譜為紐帶,以兩岸共修同名同宗村村志、民間信俗志和特色文化藝術志為契機,推動台灣同胞尋根謁祖和兩岸族譜家譜對接、宗親鄉親姻親交流、文化藝術交流等活動,實現常來常往、越走越近、越走越親。二是推進客家族譜入台。鼓勵和支持福建民間商會、協會等加強同台灣島內宗親社團、民間信仰聯誼會、文化藝術基金會、族譜研究團體、廟團組織等社團組織的聯絡和協作,在閩台兩地輪流定期舉行客家族譜交流活動,舉辦客家族譜成果展,在大中小學和社區設立書屋、開展閩台客家族譜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宣講,探索建立閩台共修族譜的常態化交流合作機制。三是加大祖地文化入島交流力度。創新運作模式和合作機制,系統策劃客家文化寶島行、族譜文化寶島行等系列活動,有效突破民進黨當局的封鎖限制,推動祖地文化入島活動多元化、精品化、常態化。以閩台客家族譜為紐帶,組織青少年開展尋找同名同宗村、祖籍地之旅和以“朱子文化”為代表的兩岸書院文化之旅等“族譜”研學或夏令營等,讓兩岸青少年在活動中進一步堅定中華文化自信,自覺成為中華文化的守護者、傳承者、弘揚者。
第三,進一步做好族譜利用與創意開發,助力兩岸客家文化交流。從消費心理看,與自己有密切相關的家族文化符號更有吸引力,因此要引入文化創意產業,開發閩台客家族譜相關文創產品,讓嚴肅古板的族譜煥發新的活力。對閩台客家族譜進行創意開發要注意以下幾方面:一是內容要正。在相關文創產品與文旅項目開發過程中,要秉持創新與發展的理念,在靈活融入閩台客家族譜的傳統文化元素的同時,著力對其進行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發掘閩台客家族譜的文化內涵,并通過內容創意進一步將其影響力、凝聚力、感召力展示出來,努力“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遺產精心守護好,讓歷史文脈更好地傳承下去”,并不斷加大其負載的優秀傳統文化在民衆、特別是在青少年群體中的傳承與弘揚。二是傳播要廣。利用兩岸文化交流的品牌活動,搭建對台展示閩台客家族譜相關的文創產品、文旅項目的穩定平台。如依托持續開展的“海峽論壇·海峽影視季”、兩岸電影展及各類民俗文化活動,做好相關推介短片、微電影、紀錄片的展示。善於借力兩岸傳媒機構間的交流活動,將其作為推廣閩台客家族譜相關的文創產品、文旅項目的靈活載體。三是形式要新。從文化創意的角度,推出受年輕人喜愛的客家族譜文創產品,如族譜、姓氏堂號紀念品、家訓紀念章、精裝族譜等。加快推進閩台客家族譜數字化建設,開發兩岸族譜數據庫,實現家譜全文檢索、在綫瀏覽、家譜在綫續修、簡譜編修、家譜輸出建設等功能,助力閩台客家鄉親族譜對接。建立閩台客家族譜博物館、展示館或體驗館等現代化的文化空間,突破傳統博物館在時間、空間和傳播形式上的限制,講好閩台客家故事,鑄牢兩岸同文同種的共同體根基,推進兩岸融合發展進程。
第四,以閩台客家族譜為載體,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創新融入家庭教育。家庭是最小的社會組織,族譜是家族內兒童接受思想啓蒙教育的依據之一,在家庭中進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具有基礎性優勢。族譜記錄著一個家族的歷史、精神和人口、物產的情況,是承載家族歷史、家族文化及其他重要信息的載體。在以家族為單位的基本構成的社會狀況中,族譜成為家族內部對青少年、兒童進行教育的基礎材料,對家族內所有人員都產生綱領性的影響,構成了以家族為單位的文化傳承體系。因此,一方面,要注重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突顯客家族譜的教育功能,通過把族譜家訓中的經典部分以楹聯或壁畫等形式懸掛在宗族祠堂等地,把客家族譜中豐富的道德教育素材編輯成不同姓氏的家庭教育讀本,從小給家族內部的青少年、兒童說家訓,講家族人物故事,使之瞭解本族姓氏的發展流變,承襲家族歷史,發揮族譜“明世系、辨昭穆”之功能,為族內兒童樹立學習榜樣,樹立家族自豪感。同時,注重客家社區文化建設,在街道文化園區標示客家家訓的名言古句,在鄉村文化活動中滲透良好家風典範主題,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中。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閩台客家族譜的文化認同功能,讓家族成員廣泛參與到客家族譜的編撰、修譜中。如在族譜編撰過程中,讓家族內有學識的少年兒童亦承擔一定的任務,參與編寫或參與抄錄工作。通過族譜對接、尋根問祖、接續譜系等方式,追蹤客家後裔遷徙路綫,追溯自己祖先的遷徙經歷,瞭解兩岸客家同根同源、血脈相承的歷史證據,最大程度上增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
四、結語
當下,兩岸關係正遭遇嚴重的危機,特別是在島內綠營及“台獨”分裂勢力的刻意操弄與煽動下,“反兩岸化”“恐中反中”的情緒與心態滋長,進一步加劇了台灣社會的本土化認同與分離意識的滋長,也將兩岸關係和台灣未來發展引向了危險的境地。在兩岸政治關係降到冰點的當下,兩岸交流將何去何從?筆者堅信:衹有堅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這一兩岸目前最大的公約數,在對中華文化創新性轉化和創造性發展中扎根兩岸民衆的“原生性紐帶”與情感聯繫。以閩台客家族譜為載體,推動族譜編修、對接、數字化和文創化等工作,最大程度上增進兩岸血脈相承的“文化身份認同”,將是兩岸關係長期和平穩定的一種“潤滑劑”與“耦合劑”,值得關注和推進。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台海兩岸關係歷史研究”(編號22JJD770019)
注釋:
①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鬥——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59頁。
②楊毅周:《論“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的重大意義》,《台灣民情》,2023年第7期,第2頁。
③林震明:《地緣·根源·家園》,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08年,第66頁。
④羅香林:《客家源流考》,北京:中國華僑出版公司,1989年,第13頁。
⑤顔郡:《閩台客家族譜家訓的家庭教育思想及當代啓示》,《海峽人文學刊》,2022年第3期,第142頁。
⑥湯錦台:《千年客家》,台北:如果出版社,2010年,第311-312頁。
⑦陳支平,鍾菱主編:《客家珍稀譜牒文獻叢刊》,“編撰前言”,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⑧吳巍巍:《閩台族譜視閾下構建兩岸青年文化認同之思考》,《現代台灣研究》,2018年第3期,第63頁。
⑨謝重光:《客家文化述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461-463頁。
⑩謝重光:《閩台客家社會與文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34-237頁。
⑪《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http://www.gwytb.gov.cn/topone/202309/t20230912_12566987.htm,訪問時間:2024年9月27日。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5年1月號,總第325期,P98-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