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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世芳接受質詢。(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24日電(記者 張嘉文)台“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在“立法院”詢答時,談及花蓮陸配村長鄧萬華遭解職後聲請訴願成功,撤銷該處分,暫時保住公職資格一事時強硬表示,她已請同仁去瞭解,無論怎麼樣,如果這一位陸配仍然回復村長資格後,我們仍然會依法請地方政府解除其村長職務。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國防部”等相關官員列席,就“普發新版台灣全民安全指引如何提升全民安全意識之政策效益評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黃捷質詢時,提及鄧萬華事件,詢問劉世芳除了將地方政府單位移送“監察院”外有無其他處理方式?以及如何看中國國民黨主張修正國籍法,讓陸配不用放棄中國大陸籍,就可以任台灣公職?能用簽切結書的方式,當成放棄中國大陸籍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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