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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認為應該用經濟的成果來幫助政治的對話。(中評社 黃筱筠攝) |
兩岸需要一個和平協定
任何一個戰爭的結束,除非把對方併吞,大多需要一個和平條約或和平協定來處理戰後彼此的政治關係。兩岸內戰迄今已逾一個甲子,但是卻沒一個和平協定,以致兩岸的經貿人員交流已經密切,但是軍事的對峙、國際政治上的冷和仍然存在。這種“經熱政冷”的現象,不僅使得兩岸互信無法建立,也使得兩岸的認同很容易被操作,而漸行漸遠,其結果是兩岸關係受到侵蝕,有可能發生不進反退的現象。
雖然“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在1991年正式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不再視兩岸為內戰關係,但是北京迄今仍然視兩岸處於內戰狀態。兩岸問題必須兩岸來共同解決,內戰的結束也必須由兩岸共同同意方可。
兩岸關係不同於一般國際關係。內戰也不同於國家間的戰爭,需要處理的問題也不僅是結束軍事敵對,還必須同時考慮國際參與,彼此的政治定位,以及共同目標等問題。這些問題均非僅結束內戰狀態所可以解決,也不是一般國際和平條約所需要處理的問題。因此,兩岸需要一個合情、合理、合法的和平協定,並對兩岸的政治關係做出安排。如此才能確保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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