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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大戶型保有稅 難見成效還須三思
http://www.CRNTT.com   2006-12-20 22:44:03



一、樓市高燒不退 擬征大戶型保有稅

1、冀望買得起用不起 論證太欠周詳
  建設部官員在解釋保有環節稅收時說:就像買車一樣,雖然買的時候掏了錢,但要用車,各種費用包括養路費等也不便宜,有的時候買得起用不起,將來大戶型住宅也會采取相似措施。言下之意很明顯:通過對大戶型住宅的保有環節徵稅,讓民衆即便買得起也用不起,從而抑制購買需求,幷進一步倒逼房産開發商减少大戶型住宅的開發建設,最終達到讓“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住宅成爲社會主流産品”的目的。(山東大衆網)

  但是,上述說法却是偷換概念,汽車使用期和住房的使用期,其時間性是不可比擬的。我們買住房時,已經交了稅,對自然資源與社會資源的占用已經付費,今後使用使不再消耗資源,而小車就不一樣,它在未來的使用過程中仍然要消耗資源,幷對環境構成污染。(江西《江南都市報》)

  把住宅與汽車相提幷論,在論證上也相當不妥。住房是生活必須品,而汽車在很大程度上還屬于非生活必須的奢侈消費品。對住房徵收類似汽車的保有稅,讓大戶型住宅變得“買得起,用不起”,于理不合。何况,養路費徵收幷不因你開的是寶馬還是奧拓有別,那麽爲什麽對大戶型和小戶型的徵稅要有所不同呢?這樣是否有違公平?(江西大江網)

  “買得起、用不起”不啻一個昏招。首先,真正有錢買豪宅的富人,不會在乎另外支出一筆“保有稅”;其次,表面上看這筆稅收是追加的房屋成本上去的,但在建房成本還是“機密”根本不公開的前提下,開發商很容易就把這些轉嫁,讓所有買房者實質性地承擔這筆費用;第三,雖說徵收大戶型保有稅或許可以阻擋一些大戶型的資本投資,但對于保持著中國幾代人共同居住傳統,希望三代、四代同堂的普通家庭而言,即便買了130、14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他們的人均面積仍然很小,但却要付出很大代價;第四,對于已經買了大房子的人來講,現在徵收這筆費用,等于“天上掉下來”一個交錢原因,在購房前沒有這些預算,顯然是不公平的。(浙江《浙江日報》)

2、房價難抑政策搖擺 民衆承擔代價
  關于大戶型的標準,目前尚沒有明確界定,不過從此前出臺的政策看,目前可以參考的兩個標準,一是90平方米,一是140平方米。建設部今年4月的調研表明,全國40個重點城市住宅平均套型面積爲113平方米,可以說,正是政府主管部門前些年沒有盡到房地産市場調控的責任,致使全國各地都是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北京新華網)

  2001年9月之前,北京市規定凡是12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契稅稅率4%。之後,爲了進一步拉動房地産這個經濟增長點,鼓勵民衆購買大戶型,北京市把超過120平方米的住房切成兩部分徵收契稅,超出部分徵收4%,12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减半徵收。到了2002年7月,契稅稅率更是由4%下調到了3%,意味著120平方米以下部分契稅稅率才1.5%。其它省市也都是鼓勵民衆購買大面積住房,甚至把144平方米作爲一個分界點。

  按目前的房地産市場行情來看,90平方米相當于一居室有餘,兩居室不足。這意味著,如果這個數據成爲政府制定新政策的依據,那就意味著絕大部分的購房者,除了每月向銀行交納數額不菲的貸款和利息,還要無端向政府繳納另一份新稅。(浙江《浙江日報》)

  指望在流通環節通過加重稅賦,來遏制人們的正常購房需求或投機行爲,都是不可取的,因爲這種調控放過了源頭控制。目前中國實現的土地資源控制制度、土地競拍制度,以及更隱性的廉租房缺失、經濟適用房變形現象,使得一個廣大的、收入微薄却缺乏起碼保障底綫的購房群體,暴露在住房領域全盤市場化的風尖浪口下。人們既要忍受某些地方政府與房産商聯合操縱房市、投機氣息濃烈,所帶來的房價高企壓力,又要在政府進行調控時,被當作與投機者一體,首當其衝地迎接政策變化帶來的市場風險,在各類新稅出臺後,眼睜睜看著房價繼續攀升。(河北《燕趙都市報》)

3、徵稅措施存在缺失 尚須仔細斟酌
  實際上,建設部即將對大戶型住宅徵稅的措施存在三重缺失:

  一則僅僅强調“大戶型”,却忽視了對“人均占有面積”的考慮;二則,政策不具普遍性,難免收之桑榆,失之東隅,前景令人擔憂;三則,回旋式、倒逼式的治理幷不高明,有供應才有了需求,要遏制大戶型還是得從房地産開發商身上多下工夫。(北京《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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