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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避免冤案再發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4-11 13:58:11  


  10年冤獄,一朝得雪。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姦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因“強姦致死案”入獄近10年的張輝、張高平無罪。

  此案再審中,檢察官說:“正義雖然遲到了,但不會缺席。”抒情式的總結並不能給這含冤10年的叔侄二人圓滿的交代。他們這不幸的10年,足以引起社會深刻的反思。

  浙江省公安廳官方微博“浙江公安”發布消息稱:“這起錯案的發生,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作為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一個環節,是有責任的,我們深感痛心,對當事人及家屬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廳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相關執法問題的調查,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查,絕不掩蓋、絕不袒護。”浙江省公安廳道歉了,但是,比道歉更重要的,是要反思,類似張輝、張高平這樣的冤案到底是如何發生的。

  冤案的發生,不單是某一個環節的問題。如果公安機關不刑訊逼供,如果耳目不成為牢頭獄霸威逼利誘,如果檢察機關能認真審查,如果法院能把住證據關口,張氏叔侄還會被冤判嗎?如果張氏叔侄沒有被冤判,公安機關就還有壓力追查真凶,勾海峰就有可能被及時抓獲。進一步說,2005年真凶勾海峰再次犯罪又殺害一名女大學生的慘案就可能不會發生。

  冤案也不得不讓人追問,一些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到底有沒有到位?儘管一些觀點認為,“冤案的檢討如果仍然集中在個人責任的追究,而不是檢討制度存在的弊端,是沒有意義的”。但是,如果我們輕易跳過了個人追責的環節,那麼司法環境的不完善,就很有可能再次成為為不負責任的辦案人員開脫的理由。事實上,一些冤假錯案之所以不能翻案,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便是當時那些辦案的人都在系統內高升了,如果要翻案,動作太大,所以只有“死扛”。

  遲到的正義終於“僥幸”到來,張高平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對參與刑訊逼供的辦案人員“永不原諒”,並收回了此前“不想追究”的表態。為了盡量避免下一起類似張氏叔侄的冤案再發生,接力逼問這起冤案的責任追究意義重大。

  當然,比追責更重要的,是堵塞漏洞。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浙江高院院長齊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給高院和中院的刑事法官發了一本書,書名叫《冤案何以產生》,意圖警醒其治下法院如何防止冤錯案件。《冤案何以產生》的作者是美國俄亥俄州前檢察總長佩特羅,他在書中講述了一個在美國發生的和張氏叔侄案極其相似的案例:一起突發的強姦殺人案使得一位男子被定罪入獄,一份關鍵的DNA樣本證明真凶另有其人,7年後,冤案才得以澄清。

  誠如齊奇所言,“每一起冤案都少不了刑訊逼供的影子”。防止刑訊逼供,要的是制度保障,早有法學專家建議,必須設置具體的可操作規則,如訊問時律師在場、24小時全程錄像,同時對限制公權的規則要制定相應的罰則。

  是一個講究法治的時代,法治的要求理應貫徹於每一個個案當中。張氏叔侄冤案得以平反,這遠遠不是結束的時候。反思冤錯案件的根源所在,並加快司法權力運行機制的改革,當那些蒙冤者不再需要“真凶出現”或者“亡者歸來”才可以“平反”時,我們離真正的法治可能才更進一步。(時間:4月9日 來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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