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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見死不救”被判賠 城管錯在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30 07:35:41


  在這個案件中,應該說,城管隊員還是蠻“敬業”的。為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不是敷衍了事地將小販轟走了事,而是開車追趕,直到把小販追得撞樹側翻跌倒受傷。事情至此還不罷休,見傷不救還“居然笑了笑,就走了”,凸顯城管對小販真的毫不通融和妥協。

  這麼“敬業”的城管隊員,法院居然判其違法,還要賠償2.7萬元,一審二審均認為“城管嚴重違法”,還指出見死不救有違公德。“城管不服”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那麼,城管到底錯在哪兒了呢?

  首先,錯把攤販當對手。說實話,城管與攤販,都是一種謀生的職業。作為兩個群體,一個是主觀上為謀生,客觀上為市民的弱勢群體;一個卸了裝是市民,著上裝是行政執法群體。因為自己的“生態”,兩個群體成了一組矛盾,甚至對手。這種對手感覺的最終形成,與其說是一種錯覺,不如說是一種錯位。

  其次,缺乏換位思考。城管與攤販經常因發生矛盾打鬥受傷甚至致命,一方面,個別攤販不識時務,或者說兔子見了鷹不跑還要迎頭上,確實不給城管隊員的面子;一方面城管隊員面對弱勢群體,缺少惻隱之心,常年的驅趕生涯,練就了鐵石心腸。說到底,作為兩個階層,沒有根本的利害衝突,之所以糾紛甚至官司不斷,還是缺乏換位思考。

  通過敗訴這件事,城管應該思考,自己到底是個什麼角色,與擺攤商販是個什麼關系,遇到這樣的事情應該怎樣做。

  對待擺攤者,廣州這個城管玩命追趕,見到受傷者非但不救,還嘲笑,這也太沒人性了。說到底,城管與攤販的關系,遠非警察與小偷那樣貓鼠對立。即使如此,比如小偷受傷、墜河,本著人道主義,警方還是要積極施救的。

  看來,一個城市管理者屢屢出現和攤販對立的新聞,當然是樹林子大了什麼鳥兒都有,但是更深層的,則顯然是骨子裡的賤民思想。用一句時下流行的話來說,壓根兒沒有“以人為本”,不會執法。就這件案件而言,雖然法院判決他們輸的是“部分行為違法”和“見死不救有違社會公德”,但說到底,錯誤的思想與理念才是最大的敗筆。(來源:西部商報 作者:石村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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