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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用改革時間表倒逼官員財產全面公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7 13:28:32


  廣東擬規定新提拔幹部一定範圍內公開財產,這一新聞立即成為社會關注熱點。也難怪,官員財產公示從無到有,從內部公示到面向公衆公開,從試點到公衆普遍參與監督,在今天的政治實踐中,已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也是民意的必然要求。此次廣東決定官員財產申報“在一定範圍公示”,這裡的“範圍”會有多大,正是大家最關切的,這無疑關乎這項改革的最終效果。

  雖然當下反腐敗制度建設邁出了新一步,但是, 這依舊是漸進性的一步,只是向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規範運行的目標又靠近一些,還無法像許多國家那樣,讓公民對官員的財產進行監督。而要確保官員財產公開效果,確保公衆的知情權,最重要的就是依托法治,以立法的方式為公示制度做有力保障。早在1994年,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已將《財產收入申報法》列入立法規劃,但未能進入立法程序。到今天,這種“無法可依”的狀態,必須得到改變了。

  除此之外,官員財產公開之後如何核查、問責,也需要進行有力的制度探索。而最為關鍵的是,官員財產公開要真正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就必須建立改革時間表,比如從“一定範圍”公示到全面公開,都應有明晰的改革路徑和日期,讓公衆一目了然,也讓相關改革的執行者做到心中有數。

  公衆可以理解官員財產公開改革的漸進性,但這並不等同於無休止的“試點”、“試錯”,總是在“一定範圍內”打轉,官員財產公示改革在摸過必要的石頭後,就必須趟水過河,各地政府莫要讓這一公衆期望等得太久。(來源:濟南時報 作者:畢舸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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