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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立法反腐務求嚴厲縝密體現制度剛性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7 13:27:05


  廣東省預防腐敗條例(草案)》正向社會徵求意見,它將有望成為全國首部省級預防腐敗的地方性法規。其中明確“裸官”不得在財政、金融監管、人事等重要、敏感崗位任職,官員不如實報告房產等情況不予提拔,“帶病提拔”將倒查追究責任,等等。

  立法反腐的呼聲已有多年,尤其是去年國家層面將“綜合性反腐敗立法”列入近5年立法規劃之後,廣東省的反腐立法工作先行一步,既可將本省的反腐防腐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同時亦為全國用法治和制度反腐探路。

  較之於以往的反腐紀律約束等,將反腐制度提升至立法層面,無疑更具制度剛性和威懾力,也體現出社會的進步。從該條例草案的總體設置看,在突破“裸官”貪腐、“邊腐邊升”及買官賣官等反腐重點難點上不乏亮點。條例明確“裸官”不得在財政等重要與敏感崗位任職,對比現行制度規定“裸官”不能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領導職務,法規的界定更加清晰,約束對象範圍更廣。從衆多大大小小“裸官”貪腐案頻發和廣東今年摸查發現2000多名“裸官”的現實看,立法壓縮“裸官”在官場的生存空間,將反腐關口前移,可謂有的放矢。

  諸多官員腐敗案曝出涉案金額巨大、擁有數套豪宅、配偶子女利用官員權力影響經商斂財等現象,暴露出官員財產無法全面監管的問題之嚴重。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廣東反腐條例草案規定領導幹部應按要求每年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擬提任領導幹部應如實報告個人房產、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不按要求如實報告的不予提任。這意味著依法監督官員財產和家庭社會關系等成為“常規”選項,倘若執行得力,可望避免只有官員腐敗案發才查財產申報等事項的滯後。

  用人腐敗是最大的腐敗。一些官員買官賣官、權錢交易,“一把手”說了算、暗箱操作、任人唯親等現象踐踏幹部任用原則,讓一些人“帶病”升遷,形成官場“惡性循環”,最後往往是一人腐敗牽出一窩敗類。反腐條例提出發現幹部被“帶病”提拔將倒查選拔任用過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無疑是震懾買官賣官等歪門邪道的“撒手鐧”,也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的應有之舉。

  “依法治國”重在依法治官治權,治理腐敗的關鍵在有效制約和控制權力。廣東立法反腐指向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與依法治國的共識相吻合,對構建起官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懲戒、防範和保障機制,其意義不言而喻。綜觀世界各國,依法反腐、制度反腐被視為防治腐敗的治本之策。美國的《聯邦貪污對策法》與新加坡的《防止貪污法》等都對官員行為規範和貪腐懲治產生巨大的威懾力。就我國體制而言,反腐立法意味著黨紀政紀延伸成為社會規範,影響範圍更大,因而務求剛性嚴厲且滴水不漏。

  當然,在為廣東立法反腐的點贊之餘,也應看到一些仍需探究和完善之處。如:條例草案提出“裸官”不得在重要、敏感崗位任職,但似乎未明確規定不得任職級別。草案未寫入實施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而是從重大事項報告方面做出規定且有關事項未有具體內容說明。擬提拔官員報告房產等事項,也只是“逐步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而非一步到位向社會公開。顯然,在有些方面條例的設置仍需細化,也還有諸多空間尚待突破。總之,相對於現實和公衆的期待,反腐的法律之劍還可磨得更具鋒芒更有“殺傷力”。(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牛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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