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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天價拖車費重現,不能“罰酒三杯”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11 11:10:00


  今年4月,湖南潭耒高速衡陽施救站被曝收取3.6萬元的“天價”拖車費,兩名責任人被清退,多名負責人受處分。可令人費解的是,最近,“天價施救費”再次被投訴,事發地還是潭耒高速,還是那家救援站。這一次,救援站開出的是4萬元施救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已於5日安排紀檢監察、路政管理部門對此事展開調查,潭耒公司已決定對涉事救援隊伍予以清退。

  簡直是收費的“初心未改”。上次工作人員嗆聲司機,“嫌太多了你就報警啊,你不報警你是我孫子”;這次則稱,“我跟你講實話,這官司你打到湖南省去也沒用”。潭耒高速衡陽施救站為何如此牛氣?一個施救站,時隔7個月再現“天價”事件,太不正常。

  上次的“天價”事件處理尚算嚴厲,可這家施救站敢犯同樣的錯誤,恐怕不能用利令智昏來解釋,而應該探求它究竟有什麼來頭,背後有沒有分肥者?

  值得一提的是,上次天價拖車費事件被國家發改委通報“是一起典型的亂收費案件”。屢教不改,更當嚴懲,但處理責任人顯然不是目的,關鍵是,接下來會不會陷入“有錯就改、改了再犯”的怪圈?有網友推測,該施救站純屬“換湯不換藥,上次整改是應付上級”。此話稍顯武斷,但“天價”頻現使人疑惑,難道所謂的處理真是“換湯不換藥”?

  猶記得上次事件發生後,湖南省高管局為防止“天價”再演,明確表示:“一是加大車輛救援的監督力度,采取"中隊日常監督和大隊定期督查"的方式監督。二是完善車輛救援定期電話回訪制度。三是高效處理投訴舉報。四是建立信用登記機制……建立全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單位信用記錄機制。”這些措施都有針對性,但從現實反饋看,似乎并未發生良效。

  而這次事件發生在11月11日,至今快一個月了,在媒體曝光下,仍不見監管部門拿出最強力的處理手段。故此就該追問,“中隊日常監督和大隊定期督查”是不是名存實亡,電話回訪制度是不是擺設,高效處理投訴舉報“高效”了嗎,信用記錄機制是不是失靈了……良好的制度設計,如果得不到貼地執行,又有什麼意義呢?

  天價拖車費多年來一直未絕跡,一定是某些環節出了問題,即有強悍而頑固的利益集團作梗。媒體曝光一次,相關部門就處理一次,如果不曝光呢?那些沒曝光的事件,又有多少車主無奈被宰?天價拖車費一定不是不治之症,中央也不缺治理決心,徹底消除這一頑疾有兩條路可行,一是層層施壓,對監管部門問責;二是對直接責任人追究刑責。亂收費時獅子大開口,不給錢不放車已涉嫌敲詐,豈可“罰酒三杯”?(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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