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全面追責有利於樹立招聘公信力
http://www.CRNTT.com   2017-11-09 23:10:12


  近日,人社部印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對公開招聘中存在的違紀違規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其中,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的,可取消成績或資格,并視其情節輕重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對招聘單位違紀違規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直至對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部分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由相關部門給予處分。

  近年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一些違紀違規問題,損害了就業公平和社會正義,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焦點之一是“蘿蔔招聘”,即用人單位在招聘條件上作限定,所謂“量身定制”。如2013年底,廣西某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考時,不僅規定專業,而且限定必須是“本市系統未入編複轉軍人”“從事國土工作1年以上”。盤點過往案例,“蘿蔔招聘”主要發生在事業單位中,這一特點跟事業單位“用人自主”的權限有關,特別是某些經濟情況較好、用人需求較大的單位,就近安排子女和親屬時有發生。而對比較為正規的公務員考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等,“蘿蔔招聘”多發的另一個原因,在於尚無對違紀違規行為作專門規定。此次頒行新規,既是對一些社會亂象的有力回應,也是對事業單位公開聘用制的進一步完善。

  此外,還要注意一種容易被誤解為“蘿蔔招聘”的現象,即被很多人質疑的“專業不符”,今年已發生多次:在山西呂梁,某事業單位招聘限定“歷史學”,結果專業為“世界史”的考生未能通過資格審查;在江蘇徐州,某考生專業“中國語言文學類”,和招聘所需的“中國語言文學”僅僅多一個“類”字,即被取消擬錄資格;還有中國史(中國古代史)被認為不是“歷史學”等。諸如這類現象的發生,盡管合乎資格審查的要求,也沒有利益者主動設限的因素,但很容易讓人誤會。究其原因,在於一些不需特別設定專業限制的崗位,用人單位缺乏科學理解,憑空作決定,或生搬硬套,又在資格審查上機械執行。雖然未必懷有惡意,但實際上也造成損失,符合《規定》中的處理細則。相應的,發布公告、報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環節,只要公衆有所疑問,《規定》就同樣可以適用。

  從宏觀層面上講,伴隨《規定》出台,曾被稱為“鐵飯碗”的事業單位,已實現從聘用到公開招聘的制度變遷。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明確聘用制度。2005年提出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從部門規定上升為行政法規。制度變遷帶來的結果是“逢進必考”,但“考”得真不真實,“進”得公不公正,關鍵在於一整套“管得住”“管得嚴”的法律法規。在某種程度上,公開招聘是前提條件,規章規定是制度保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能否正本清源,重點在於《規定》能否有效落實。首先,人社部門要切實發揮好督導員、裁判員作用,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其次,要進一步放大考錄透明度,接受多渠道投訴和監督,對違規操作、違法亂紀行為嚴肅處理。

  事業興衰,唯在用人。對於事業單位來說,明確好招聘環節的違規違紀成本,有利於正風肅紀,有利於公平公正。期待《規定》能嚴格落實,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更具公信力,使事業單位能够更合理地選人用人。(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扶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