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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平台還可以透明一些
http://www.CRNTT.com   2018-08-10 16:30:02


  所謂菜肴包也叫預包裝食品,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近年來,隨著食品工業的快速發展,以及消費市場不斷升級,預包裝食品以其工業化、標准化流程,以及可以跨時間、跨地域的特性,受到了消費者的歡迎。比如在高鐵和飛機上的餐食,絕大部分不是現場炒制的,而是預先加工放在真空袋裡,到了飯點拿出來熱一熱即可,同樣,很多地方特色小食能賣到全國各地乃至海外,也正是用了這樣的法子。一般理解,預包裝和現炒的主要差異在於打亂了制作工序,然而絕不意味著它是不安全的,相關部門發布的《GB7718-201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對食品的保質期給出了嚴格規定。因此,盡管外賣平台上的菜肴包已經生產了10天,但只要它嚴格守法,也不會有安全性方面的問題。真正令消費者感到不理解的,是自己對外賣制作流程的毫不知情,以及其中有可能生出的偏差。

  如今,很多人依賴網絡訂餐模式,是因為生活工作節奏加快,沒有太多時間從容地自行烹飪。在他們的預設中,網絡訂餐不僅快捷、實惠、新潮,而且和綫下實體店一樣,采用的是現場烹飪模式。回到現實,抱有如此想法的消費者難免要失望了,然而他們也很難用“知情權”的武器捍衛自己。因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知情權包括生產地、日期、質量、規格等,并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同樣,新修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鼓勵餐飲服務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包括來源方式,但并未作強制性規定,因為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解決的是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內容,也就是說,只要安全性過關,現場制作和使用菜肴包都是被允許的。法律法規如此,外賣平台持以“聽之任之”的態度就可以理解了,況且在一定程度上,這種方式能够做到門店更小、出餐速度更快、標准程度更高,是平台方希望看到的。

  消費者以為是現場加工的,實際又不是——這種期望的落差既然存在,就有存在的道理。其中最大的難題在於,食品的安全性可能會產生偏差。這是因為預包裝食品概念雖然簡單,但在監管語境下也有模糊不清之處。舉個例子,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與小食雜店,其主體地位的確立是源自於法律授權各地設置的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它們所生產或者經營的食品并非預包裝食品。但是,很多小作坊的產品確實帶有包裝,而且從外賣商家的采購源來看,許多菜肴包正是來源於小作坊。這裡就有了安全性不過關的可能,雖然外賣平台可以將責任推給生產者和商家,但這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極大漠視。一個商家從哪裡采購食品,怎樣做食品,絕不是和平台毫無關系,平台需要擔負起安全保障方面的主體責任,而且要在贏得消費者信任上多邁出一步,要求商家明示是否用了菜肴包,著實沒有任何技術上的難度。

  在新餐飲模式下,商家固然可以自主采用不同的經營形式,但督促經營者把商品信息完整、准確地告知消費者,也無可厚非。這既是為了滿足消費和監管的需求,也是檢驗平台社會責任感的重要方式。(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扶青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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