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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巢收費起爭議 爭的是快遞末端服務定價權
http://www.CRNTT.com   2020-05-26 20:01:19


  2020年4月30日,深圳市豐巢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實行超時收費,原本免費的豐巢櫃超過12小時將被收取0.5元。豐巢公司的做法引發衆多消費者不滿。杭州、上海等地多個小區抵制豐巢收費,決定停止使用豐巢快遞櫃。

  5月10日,上海中環花苑小區發布致豐巢公司的公開信,在主流媒體和社交媒體上引發社會普遍關注和議論。

  中國消費者協會、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福建省消費者委員會也先後發聲,要求快遞公司在使用快件箱存放快遞前,必須獲得消費者同意,還建議對於確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務的,其收費標准的確定宜參照公共服務價格管理方式確定,而不能簡單通過市場化機制解決。

  5月15日,國家郵政局表示,已約談了豐巢科技公司主要負責人,要求妥善處理智能快件箱免費保管期限調整糾紛。當日,豐巢宣布將免費保管期限由12小時延長至18小時。

  回溯此次豐巢收費事件,豐巢的“二次收費”是首先被質疑的。所謂“二次收費”就是豐巢既向快遞公司收取保管費用,又向收件人(消費者)收取超時保管費用。

  如果把消費者開箱取件視作快遞件“交付”,那豐巢只與快遞公司有合同關系。豐巢只能向快遞公司收取保管費用,即便因為保管時間較長需要增加費用,那豐巢也只能向快遞公司索要。但如果把快遞件投遞入箱視作“交付”,那豐巢與消費者就訂立了保管合同,超時收費也就有了正當性。其實無論是向快遞公司收費還是向消費者收費,超時保管的費用最後都會由消費者承擔。

  如果豐巢可以收費,那消費者有沒有權利不選擇智能快件箱?答案是:法律上一定會有,但現實中存在諸多難題。

  豐巢收費事件發生以來,各地郵政管理部門和消協消保委都接連發聲“快遞公司在使用快件箱存放快遞前,必須獲得消費者同意”,交通部《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對此也有明確規定。但從快遞末端服務的發展趨勢看,智能快件箱或將成為未來快遞件投遞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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