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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人民需要保障權利的民法典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13 17:16:50


  全國人大本次會議,《民法總則(草案)》3月8日提交審議,迅速成為熱點。來自人大會議的報道,顯示民法總則的審議不只是熱氣騰騰,還包括一些新的修改意見被提出。社會因民法總則提交人大審議而看到它即將出世,也充滿期待。

  大會文件說,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新中國成立後,黨和國家曾於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後4次啓動民法典制定工作。現在民法總則草案作為民法典的總則編終於進入大會審議,漫長的過程既見證了國家法治進程的頓挫和成果,更表明了一份額外的審慎。

  衆所周知,人可能一輩子不與刑法打交道,但不可以一輩子不與民法打交道,因為人與生俱來就要發生民事行為,人甚至在母腹中就開始享有民事法律地位。這也就是編纂民法典,使人民獲得一本“權利保障書”受到持續關注的原因。

  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這裡面的“中國”“人民”兩個詞不是修飾詞,而是限定詞。當今世界,法國、德國等國已有成熟的民法典,并非不可以借鑒,倘要襲用,更加簡單。然而,法律制定終究是為著現實的治理,而非為著它自身的完整。中國社會傳承數千年,有自身的文化傳統,有自身對公平正義的理解,這些理解當然也要與時俱進。

  “人民”一詞,寫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中,也寫在當今社會一切治理活動之中,中國的民法典應是屬於人民的民法典,人民具有至上的地位,是依法治國的主體,來自人民是治理的出發點,為了人民是治理的目的。可以說,中國的法治化,從來不是法律人、法律圈的事業,而是人民治理國家的一種主權實踐。人民的民法典,不是為著少數人的民法典,它應當按照現實的人民實踐去制定,按照中國的治理實踐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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