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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限購”讓香港大陸兩敗俱傷

http://www.CRNTT.com   2013-02-26 10:34:36  


抗議“奶粉荒”的香港民衆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訊/日前,香港政府宣布,為打擊水貨客帶走大批奶粉,政府將修訂《進出口規例》,規定個人限帶1.8公斤(約兩罐奶粉)離境,而若違規則需面臨最高被罰款200萬及監禁7年的刑罰。新《條例》將於3月1日生效。對此,不少香港市民認為此舉將有效緩解香港的“奶粉荒”,但實際上,限購令不但對香港自由市場的招牌有害,更是直接影響了不少港人和內地人的生活。

  ■ 中國大陸“奶粉購買大軍”讓“限購潮”席捲全球

  歐美、澳洲甚至澳門都有奶粉限購舉措,香港是其中最嚴厲的一處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後,內地民眾對國產奶粉信心降至穀底,外國品牌奶粉便成了不少父母的首選,伴隨著巨大的需求,中國的奶粉進口量激增。專門在國外購買奶粉再轉運至國內的“代購”和“水貨客”也成了一個新的行當。面對中國“奶粉購買大軍”,不少國家和地區都針對本國零售奶粉出台了限購措施:

  2012年6月,美國的Target、Walmart等大賣場發布了奶粉限購5至12盒的限購令。

  2012年9月,作為世界主要奶源地的新西蘭也開始限購,當地的部分超市甚至貼出中文標注的“奶粉一人一次限購兩罐”的限購令,不過歷經兩個多月的整頓後,新西蘭政府最後又解除限購令。

  2012年10月,澳大利亞的多家大型連鎖超市、藥房也貼出中文限購標示,規定每人限購3罐。

  2013年初,德國的大型超市DM對當地的嬰兒奶粉特福芬和喜寶等實行了限購,每人限購4盒。

  同樣在2013年初,荷蘭商業企業也進行了自發的限購,當地各大超市、百貨店、藥店購買奶粉,每人限購從1罐到3罐不等。

  2013年1月,澳門特區政府宣布將優先接受澳門居民登記購買奶粉,借此保證本地居民可以購買到奶粉。

  2013年2月,香港特區政府計劃修訂《進出口規例》,規定成年人每人最多可帶1.8公斤奶粉出境。較之其它限購令不同的是,香港是通過修改法條來強制限購的,且香港一貫對進出口違規處罰十分嚴厲。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進出口(一般)規例》,違規者可判200萬港元罰款和最高7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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