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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家尹寶虎:切莫以港澳模式想像台灣

http://www.CRNTT.com   2014-07-26 00:15:13  


 
  “一國兩制”原則下的台灣模式實際上可能是基於兩岸合作的某種“平等權利非對稱責任”的制度安排

  由於港台情況的差異,兩岸間“一國兩制”所要解決的不是內政問題,而是外交和國防安排。儘管屆時台灣將享有超越聯邦、邦聯的自主性,但是兩岸未來統一辦法的確不適於簡單引用聯邦或邦聯制,更不可能照搬香港模式。兩岸統一實際上只能基於兩岸平等合作,但由於兩岸規模和實力的巨大差異,這種合作客觀上需要考慮某種“平等權利和非對稱責任”的制度安排。兩岸可在內政上實行平等安排,但在涉及國家政治外交和安全合作上,由大陸承擔主要責任。由於大陸的規模優勢,大陸在維護自主性上有相較於台灣更多的空間和餘地。大陸不妨通過適度向台灣開放內政換取台灣在外交事務上的合作。大陸在國家外交和涉外安全事務上承擔主要的非對稱責任,同時讓台灣在大陸內政和安全事務上享有非對等利益(台灣內政不向大陸開放,無須對等承擔大陸防務責任等,兩岸權利平等而非對等)。至於大陸對台經濟上的惠利關照和危機時的出手相助,自是“一國兩制”的題中應有之義。

  具體地說,在國際空間方面,台灣在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享有獨立自主權。而在政治和安全領域則與大陸採取合作方式,共享國際空間,落實“平等權利和非對稱責任”。為此,既需要台灣接受兩岸合作,尊重大陸基於非對稱責任的主導地位,不尋求在所有涉外安排上與大陸“平起平坐”;也需要大陸在涉及台灣的政治和安全利益上充分尊重台灣意見和利益(實際上大陸舍此並無其他選擇)。兩岸統一後的中央政府應給予台灣相較於港澳更多的參與決策權,並在涉台事務上充分體現台灣的利益。大陸還可以通過開放內政吸收台灣政治人才進入大陸,這些在“一國兩制”框架應該不難做出安排。這樣,台灣既可參與大陸政治,又可享有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自主國際空間,在政治外交領域也可以經由兩岸合作極大拓展國際空間。由於國際政治的現實,在一些功能性國際組織裡,料想由台灣人士代表整個國家擔任要職的幾率甚至可能高於大陸人士。因為這樣的安排既可凸顯台灣自由民主之能、獨立自主之實,又可間接顯示對中國的尊重,一舉多得,必為西方主導的國際組織所樂見。在一些非政府組織裡,這種情形可能更多。台灣的國際貢獻、國際地位、國際影響不會因為兩岸統一而縮小,只會因為兩岸統一而擴大。其影響力和國際地位決不會低於實力相當的主權國家。

  如果台灣毫無合作思維,一意撇開大陸尋求獨立的國際政治和國際安全空間。則即使台灣在法理上繼續維護“中華民國”的“一中”法理,也會因為兩岸在國際上的實質分裂而導致國家永無統一的可能。國際勢力不會允許兩岸分而復合。由於台灣在內部治權上的各項獨立地位,以及“中華民國”政府體制長期存在,作為一個實質上(區別於法理上)的獨立國家,台灣只差國際空間和國際承認。目前,大陸以自身法理地位和規模實力限制台灣國際空間和國際承認,得以維持國際上“一個中國”地位於不墜,顯然不能在此立場上輕易後撤。台灣社會在國際空間和國際承認問題上應體諒大陸的處境和苦衷。只要採取兩岸合作方式,相信兩岸政治問題可迎刃而解,台灣的國際空間又何其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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