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邵宗海: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統一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4-08-10 00:15:27  


 
  第二,港澳特區的問題。香港與澳門由於殖民地而回歸,在實行“一國兩制”後分別制定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強調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但香港地區對於其基本法第23條涉及政治敏感度較高的條文,限制香港人的自由權引發香港人的反彈,認為是明顯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另外,在澳門地區的情況雖然輕微,但顯示“一國兩制”的實行後確實存在“兩制”落實與否的問題,特別是中共中央的介入限度。

  第三,兩岸關係的問題。台灣與港澳的情況不同,其定位非同港澳,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既不是國內關係也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樣情況下如何解決走向統一的問題,就更形複雜。

  西方的聯邦制模式即使不能完全複製到中國,但可否參考

  國家結構模式涉及了一國的歷史背景,由於中國自西元前221年秦始皇開始就是一個統一的中央極權國家,因此在中國,中央與地方的權力結構應該是有別於美國的聯邦制組成的內涵與歷史。

  雖然美國的聯邦制不能複製到中國,但美國十三州從邦聯制最後走向共組聯邦的過程可以借鏡。1776年7月4日《獨立宣言》發表,聯合殖民地宣佈成為“自由獨立的合眾國”,解除“對於英王的一切隸屬關係”,與“大不列顛政府之間的一切政治聯繫完全廢止”。1777年11月15日,十三州又通過了《邦聯和永久聯盟條例》(以下簡稱《邦聯條例》),但是《邦聯條例》規定“各州保留其主權、自由和獨立,凡未由各州授予中央的權力,一概由各州自行保留”。簡言之,《邦聯條例》下的美國是一個中央無權、邦聯鬆散的國家。邦聯制的種種缺陷,使北美人民生活狀況堪憂,不滿情緒日益高漲,最終導致了1786年的麻塞諸塞州的謝司起義。在內憂外患的背景下,1787年5月25日,在費城召開制憲會議,多數代表是堅定的國家主義者,要求建立一個有實權的中央政府,少數代表完全反對國家權威,最後達成了“大妥協”方案:制訂了《1787年美國聯邦憲法》以取代《邦聯條例》,確立了聯邦主義原則。從此,美國走上了聯邦制的發展道路。①

  美國是現行實行聯邦制的國家,若將中國的國情納入考量,並參考美國聯邦制的制度及其處理主權的方式,應可以畫出一個藍圖,提出“中華聯邦”的設想。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