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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家:台灣民意制約兩岸關係 要化解

http://www.CRNTT.com   2012-08-27 00:08:08  


 
  然而,要求現階段大陸方面宣佈放棄非和平方式是不可能的。根據2005年3月14日大陸全國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大陸方面“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啟動條件有三項:一是“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事實;二是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三是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在今後爭取台灣民心的工作中,大陸方面須下更大氣力,向台灣民眾論述“不武”的“條件性”,即條件不存在,則用武不發生。但現在這方面爭取台灣民心工作最大的難點在於,島內多數民意認為“不武”不應設置條件,也就是說,他們追求的是“無條件”的和平。這種訴求不僅見諸民進黨及綠營支持群眾,也見諸藍營支持群眾及馬政府。台“陸委會”公開表示“撤飛彈不應有政治前提條件”,“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絕對不需要,而且影響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4)此外,作為台灣最主要的“安全靠山”美國,其歷任政府對台海和平的基本立場也秉持“無條件說”,即“台海問題無論最終如何解決,都必須通過和平方式”。

  在這種內外氛圍下形成的島內“不武無條件”的島內民意,對大陸方面既要堅持不放棄非和平方式又要爭取台灣民心產生了極大的挑戰。事實上,大陸方面近年來在論述非和平方式的條件時,主要在論述“武”與“獨”的關係,而對何謂“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則著墨較少,表現出對統一的最終實現抱有極大的耐心。例如2005年9月,胡錦濤主席赴美參加聯合國成立60周年活動,在西雅圖對當地僑社說“統一時間會走得很長”。(5)大陸方面強調“不放棄武力主要是針對台獨行徑”,而且幾乎將對台用武的觸發因素僅限於“法理台獨”。然而,這一在大陸方面看來退無可退的政策,似乎並未得到台灣民眾的正面回應,甚至連反對“台獨”的藍營也未予以支持(例如國民黨的態度就是“不贊同‘台獨’,但尊重台灣民眾的‘台獨’選項”)。個中原因,主要是“台灣主體意識”已經成為島內主流意識,“台灣人有權決定台灣未來”已經成為島內難以撼動的“政治正確”——這是多年來“本土化思潮”在島內發酵,以及“主權在民”之西方政治理念已經深入台灣社會這二者相結合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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