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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統”實質是企圖尋找永久性“分裂分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04 15:32:20  


  作者:劉俊霖 法國 學生

  前文曾詳細論述“反分裂國家法”的動武三條件,核心即在於剖析“三條件”的性質與內容。如第一條側重懲罰“事實台獨”,不妨稱為針對“完成式台獨”的動武依據;而第二條則是不折不扣的“先發制人”條款,旨在對“未來式”台獨高危事件賦予動武的權力。而最後一條,簡單的說,就是絕不容忍永久性的“和平分立”,并以法律形式,杜絕了“和平不統一”的B型台獨。 

  筆者以為,反分裂法的“動武三條件”,意義深遠,考慮周詳。尤其是“動武三條件”的最後一條,具相當之預見性,不僅將“中國統一”與兩岸政治制度脫鈎,而且暗示“不同的政治制度”并不能作為國家分裂的理由,更不能據此形成“永久性分裂分治”的局面。相較於兩千年白皮書初步提出的“動武三條件”中,所謂“台灣當局無限期拖延和平統一談判”的條款,“反分裂國家法”無疑前進了一大步,邏輯更為緊凑、周詳、滴水不漏,亦可謂是量身定做的“馬英九條款”。 

  對此,台灣學者張亞中有著異常深刻的認知。他認為,若未來兩岸簽署包括“和平協議”在內的任何協議,如脫離“一中原則”,脫離“終極統一”的宗旨,都將會是極不穩定的脆弱架構。更何況,大陸也不會擱置“統一”的目標,簽署旨在保障兩岸“永久性分治分立”的任何協議。著名台灣問題專家徐博東前不久也曾發表專文,對於兩岸關系中“和平發展”取代“和平統一”的現象進行了批駁。 

  簡言之,“和平不統一”的策略,就是試圖以“和平發展”取代“和平統一”,只講“發展”,卻決口不提“統一”,而實現的手段,則是不斷深入的“政經分離”政策。例如:在經濟上不斷向大陸求取高額好處,簽署金融貿易協定,一攬子互惠貿易關系(CECA),通過海空直航降低經濟發展成本;而政治上,則以不斷求取所謂“國際空間”的方式漸次割裂“一中主權”,并奉行聯美日以求“不統”的方案。前一段時間受到大陸高度警惕的“單獨派軍艦赴亞丁灣”的所謂“武力各表”,就是這種心態的典型體現。 

  如果梳理一下近期台灣當局的言行,這種趨向非常明顯。 

  1.國民黨《中央日報》網絡報08年11月21日發表題為“台灣未來由人民決定”的文章,馬英九強調稱:“說他(馬英九)傾向統一,是莫須有的罪名”。簡言之,馬英九認為“統一”就是一項“罪名”。 

  2.根據中央社09年1月15日報道,占據台“立法院”近四分之三席次的國民黨團通過一項決議案,該決議文聲稱:“中華民國(台灣)為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而治,互不隸屬”。 

  3.中評網近日報道,馬英九在會見華裔音樂家馬友友時,出人意料糾正其發言,強調台灣“主權獨立”,并宣稱“台灣是世界上第195個國家”。 

  4.星島日報09年2月3日的報道,馬英九闡述說:“兩岸關系改善的結果,是與美國高層互信恢複、美國政府去年9月同意軍售台灣等發展,顯示台灣“主權”更穩固、能見度增加”。 

  5.09年伊始,台灣大肆炒作“單獨派艦赴亞丁灣”,并密集與美日協商,意圖“武力各表”。 

  從以上這條脈絡來看,所謂“不統”的實質,就是以“排拒統一”為基調,強調所謂的“台灣主權”,并大力推動與美日間緊密的軍事、政治合作,據此尋找“維持兩岸分裂分治”的支撑點。 

  不難判斷,在“統一”的大方向尚未確立之時,尤其是外國勢力尚且深深卷入兩岸“分立分治”情況下,若台灣所能獲取的“國際空間”越多,則對“一中主權”的完整性則威脅愈大。此種讓步不僅無助扭轉民意,反而會幫台灣坐實國際間的“獨立人格”;尤其是美新任國務卿希拉裡就曾赤裸裸的表達:“美國將協助台灣爭取更多國際空間”,這就是在兩岸和解的大氣氛下,外國勢力尋求幹涉台灣問題的另一種手法,不僅隱蔽,而且更具破壞力。 

  對此,台灣學者王曉波就曾一針見血指出:美國所需要的,是一個不講台獨的“台獨政權”,“不台獨”就不會戰,“台獨政權”即不統也不和。在此情況下,美才能以台制中。而且,通過台灣不斷要求“國際空間”,美國從旁協助,施壓大陸的方式,一旦台灣在國際間成功確立“獨立人格”,擁有諸多“或文或武”、“各表主權”的場所,則兩岸間“分裂分治”的局面即可一勞永逸被固化。尤其台海兩岸“一國之間”的爭議,將會隨著台灣“國際空間”的擴大而隨之“國際化”,“和平不統一”的政治平行綫、亦將會被永久性確立。 

  因此,所謂的“不統”政策,絕非“中國之幸”,“兩岸之幸”,更不是“中華民族之幸”;相反,是與“統一”的方向根本違背,也是與中國整體利益相背離的。 

  此時此刻,不禁令人感慨鄧公當年高瞻遠矚的預見。中評網曾引述美國楊力宇教授與鄧小平先生的一段話,其中鄧公曾說:“如北京放棄對台用武的可能性,中國將永遠不可能統一”。這種一流的思想,一流的危機意識,與古人所雲“忘戰必危”的道理,是一脈相承的。尤其值得關注的是,胡總書記領導下的中央軍委,其直屬“解放軍報”近日發表署名專文強調:“解放軍必須摒棄“和平建軍、建和平軍”的觀念,牢固樹立准備打仗的思想”。 

  可以說,在鄧公理論指引下,中國唯有立足自身,不怕鬥爭,才能最大限度保衛和平,亦可確保台獨分裂勢力不致失控。“反分裂國家法”是紅綫,尤其動武三條件中最後一條,乃是“不統”政策的天然克星,台灣方面唯有盡早放棄“不統”這樣的錯誤政策,才能讓“兩岸和平”真正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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