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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文化蘭州”的神聖成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04 23:32:57  


  作者:趙文 甘肅蘭州 記者、評論員

  近來,關於蘭州的兩起“知識產權糾紛”備受知識界、文化界、法律界關注。其一是蘭州文化名片《大夢敦煌》遭侵權,其舞劇音樂被中國電視金鷹藝術節開幕式晚會盜用,著作權人蘭州歌舞劇院已委托律師主張權利;其二是蘭州的另一張城市名片《黃河母親》城雕被晉魯兩地侵權後,官司雖有所進展但“喜憂參半”,山西大寧庭外和解,但山東濱州推脫責任。 
  本世紀初,蘭州在文化建設上的具有全國創舉的動作,就是敢於把“文化”寫在城市名稱的前面,提出了“文化蘭州”的概念。把“文化”寫在城市名稱前面的提法,之所以首先出現在西北偏西的蘭州,是有歷史文化成因的。在蘭州的城市特征裡,深深打著文化的烙印,不管是“一碗面、一條線、一本書、一座橋、一台戲”的提法,還是“牛肉拉面太平鼓,讀者雜誌敦煌舞”的順口溜,無疑都是一個個鮮明的文化符號組成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文化蘭州”的提法不過是給有厚重地域歷史的本土文化做了一條延長線而已。當然,這種對本土文化的傳承和弘揚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在這個“文化蘭州”的概念之下,如《黃河母親》城雕、《大夢敦煌》舞劇、《讀者》雜誌、非遺保護陳列館、秦腔保護基地等等,都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內容。 
  但是,尷尬的現實是,文化的發達並不能替代經濟的欠發達,更多的時候,我們的文化成果卻常常被當做別人隨意“拿走”的公共資源。單就這兩起“知識產權糾紛”來說,對《大夢敦煌》侵權的一方,是有堂堂知名度的大傳媒,本該以保護知識產權為己任,但是卻做出了令人費解的“侵權”之舉;《黃河母親》城雕屢屢被黃河流域中下游其他省份侵權,難道侵權者果真以為“黃河之水天上來,東流到海複不回”?事實上,文化生態是一個大的概念,這種對西部文化資源的掠奪式盤剝,不僅不仁義,而且不道德。換一個說法,總不能讓生活在西部地區的人們一直積極開發稀土,而滿足於稀飯生活吧? 
  其實,一個文化藝術產品,其競爭力如何,要看它的原創性,這也是它的生命力所在。從概念上來說,藝術是一種文化現象,其根本在於不斷創造的新興之美,借此宣洩人們內心的欲望與情緒,屬濃縮化和誇張化的生活。所以說,任何可以表達美的行為或事物衍生出來的藝術品,都是個性化的創造。要盡量減少一些模仿意識、克隆意識,要努力把地方傳統特色放在重中之重。就此而論,那些把我們的“文化蘭州”成果隨手“順”走的做法,放下急功近利不談,僅僅就他們所要達到的效果而論,可以說是淺薄的,甚至是愚蠢的。誠如雕塑家何鄂所言,雕塑是城市的眼睛,是凝固的音樂,作為“城市的名片”,城雕最突出的個性就是唯一性。而在金鷹節上拿纏綿悱惻的《大夢敦煌》愛情旋律當藝術節主題,究竟是電視藝術的純粹呢抑或是墮落呢? 
  “文化蘭州”著力把文化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強調“以文化人”,以“文化蘭州”來引領城市建設和發展。這個提法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和科學性,彰顯了文化是一座城市靈魂的作用,對於提升城市的軟實力也可以說是先行一步。可以說,“文化蘭州”概念是與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裡強調的“要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一脈相承的。我們有了創新的“文化蘭州”的提法還不夠,我們還應當積極保衛我們“文化蘭州”的建設成果,捍衛一個城市知識產權的神聖和尊嚴,讓城市文化名片的維權者感到並不孤單,讓個體的“文化蘭州”符號能夠享受到群體所給予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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