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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林鄭籲政改咨詢回歸《基本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3-03 10:07:20


林鄭月娥昨在“築福香港”活動之一的大角咀廟會揭幕儀式上緻詞。
  中評社香港3月3日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在報章以“讓普選行政長官討論回歸《基本法》”為題撰文,總結過去一段時間收集到的關於政改咨詢的意見,指出市民不願見到政制發展原地踏步,普遍認同政制發展須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決定進行,亦認同行政長官須由愛國愛港人士出任。不過,特首的提名程序是現時的最大爭議,而政黨及政團的意見南轅北轍,情況顯示成功落實普選特首的前景不容樂觀。她懇請社會各界,

  黨派,展開更多有建設性的,更全面深入的討論,尋找符合《基本法》和最切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普選方案,從香港的長遠利益出發,更改溝通,尋求共識“不要讓這普選機會白白溜走”!林鄭月娥的撰文全文如下:

  五個月的政改咨詢期已經過了一半時間,“政改咨詢專責小組”三人一直馬不停蹄聆聽各界意見。直到目前為止,我們所收到的意見當中,有幾點看法是相當普遍和突出的——

  第一,香港市民都希望如期落實普選,在2017年“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不願意見到政制發展原地踏步。

  第二,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市民普遍認同政制發展須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和決定進行。

  第三,不少市民認同行政長官須由愛國愛港人士出任。《基本法》的要求和規定,足以說明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才可確保他可以忠實地履行這個重要職務所帶來的憲制權責。

  第四,既然《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社會應認真討論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提名程序、候選人數目等議題。

  現時社會上分歧最大的議題,是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不少市民認為應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單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但有團體提出“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提名”等其他建議。此外,有意見認為行政長官選舉不應設有任何“篩選”,但未有充分就“篩選”作出定義或分析。政黨和政治團體的意見更是有點南轅北轍。不少意見隻是傾向堅持自己的立場,或一些“口號式”的意見,較少提出充分理據支持,或顧及《基本法》下的政治體制原則和條文內容。

  我實在擔心,如各方繼續堅持己見,不願回歸到《基本法》的法律基礎,又不願接受政治現實需要的話,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這個目標,恐怕隻會變成“鏡中花、水中月”,香港的民主發展將再一次停下來。

  “專責小組”一直強調,在討論行政長官普選方案時,應同時充分考慮方案在法律上、政治上和實際操作上是否可行。法律上,律政司司長早前已在報章撰文,就坊間提出的“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能否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提供了他的法律觀點。我希望從政治層面與大家分享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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