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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進程的兩岸政治對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1 13:03:19  


 
  政治協商是兩岸政治對話的第二階段。在此階段,由兩岸官方各自指定代表進行,地點協商、議題開放、形式多樣、公秘結合。雙方可以按照各自的政治立場,就兩岸面臨的政治問題,闡述自己的政治見解和主張,以互相摸底,尋找認同點,達成某些共識。尤其需要提及的是,兩岸應在政治協商階段,爭取就政治談判的程序問題達成共識,以利於對實質問題的談判。關於兩岸政治談判的對象,大陸已明確表示,只要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願與台灣任何政黨進行政治商談,如胡錦濤於2008年3月4日在看望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的部分委員就發展兩岸關係提出重要意見時指出:“台灣任何政黨,只要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我們都願意同他們交流對話、協商談判。談判地位是平等的,議題是開放的,什麼問題都可以談。” 至於政治談判的名義和方式,可以參照兩岸事務性協商談判的模式,即談判是一個中國內部的海峽兩岸平等談判,但不能以兩會會談的方式進行,因為海協會和海基會是官方授權的民間組織,可以互談事務性議題,但無法互談政治性議題。此外,兩岸政治對話也不能按照國共兩黨對等談判的方式開展,因為目前國民黨雖然是執政黨,但已不能“以黨領政”。

  政治談判,即正式上桌談判,是兩岸政治對話的第三階段。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兩岸政治定位、台灣參與“國際空間”、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與簽署和平協議等政治對話的實質問題進行談判。在這些實質問題之中,由於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解決是其它實質問題解決的前提和條件,因此筆者僅對此問題做進一步闡述。筆者認為兩岸對政治定位問題的談判,應遵循兩個原則:

  第一,恪守“一中框架”。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在國際上絕對不允許出現“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是大陸堅持不移的立場,因此在兩岸政治定位問題上,一定要恪守“一中框架”。“一中框架”是對一個中國原則的進一步解釋,其擴大了一個中國原則的容量和解釋力,也創造了一定的彈性空間。換言之,“一中框架”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同時,並未在一個中國的內涵上做過死過嚴的界定,而是留下了探討和協商的空間。一個中國的內涵是兩岸最大的分歧之處。如果兩岸在一個中國的內涵問題上爭論不休,不能同意分歧,可能就會造成兩岸關係的緊張和雙方政治對立的持續,兩岸政治對話更是無從談起。而“一中框架”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不僅有自己的想法,也有他者的想法,這就為兩岸對“一中”內涵的不同認知提供了對話餘地,有利於縮小歧見,進行合作。

  第二,不以目標定位作為目前定位。因為政治定位問題是兩岸關係中最複雜、最敏感的問題,所以它既有一個目前定位問題,也有一個目標定位問題。目前定位要解決的是兩岸以什麼樣的身份來進行政治協商談判的問題;目標定位則是要解決兩岸關係的最終政治定位問題。顯然,兩岸只有在都認可的目前定位基礎上先談起來,才可能解決將來的目標定位。兩岸在目標定位上分歧很大,現階段很難達成共識。大陸一直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目標定位;而台灣方面的目標定位因內部政治分歧而遠未定型,有“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邦聯制”、“聯邦制”、“國協”、“台灣獨立建國”等。因此,若兩岸用各自的目標定位作為目前定位來處理兩岸關係,政治對話就根本無法進行。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正因為兩岸政治對話作為一個進程,雖不急於求成,又要謀求發展,其內容和階段均有很強的節奏感。那些在對話進程中已經達成共識的議題,可以歸類歸檔,它們可以作為持續對話的基礎,但卻不必再做過多的重複、贅述、糾纏,避免無謂的空轉與虛耗。這意味著,作為一種進程,兩岸政治對話的“節奏感”,既有緩急快慢的分際,又要把握“已有項”(已經達成的共識)與“未來項”(有分歧、待對話的議題)的關係,使“已有項”成為“未來項”的基礎,讓“已有項”給“未來項”鋪路,不斷推動兩岸政治對話進程穩健地向前發展。

  四、推動兩岸政治對話進程的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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