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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週末:香港這十年的成長與煩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21 16:07:17  




  港英政府的理念——積極不干預

  當時主政的是麥理浩,香港任期最長的一任港督,由1971年11月至1982年4月。他不像前任的港督都是殖民地事務部模塑出來的官僚。外交官出身的麥理浩一定知道,在當時的世界,保留著殖民地並不怎麼光榮。二戰後,全世界去殖民化,英國本土已建立福利社會,工党長年執政,學者和意見團體如費邊社都在70年代發表報告書,要求殖民地政府為香港提供善治,大氣候使然,大概後期殖民官也難免感染到老家的主流價值。

  可是香港的自我完善步伐當時不見得都很超前,有些建設還落後於鄰近地區。我在1978年底仍在寫文章,聲援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爭取婦女有薪分娩假期,香港的這方面法例的制定在時間上晚於中國大陸、臺灣、印度、新加坡、菲律賓、泰國和斯里蘭卡等地。可以說,殖民地的改革不一定是基於某些普世價值或願景藍圖,而是漸進、實用主義甚至機會主義的與時俱進。

  麥理浩第一份施政報告已強調公屋、教育和社會福利的優先性,可是碰上經濟衰退,計畫都要延後或修改,幸而隨後的經濟快速成長增加了麥理浩的底氣。

  當時的財政司是夏鼎基,他就是說“積極不干預”那名句的人,任期大致跟麥理浩一樣,由1971年至1981年,可以說有麥理浩就有夏鼎基,是分不開的。這樣,我們才看得出,後來有人把積極不干預等同放任主義或洛克式極簡政府是不對的。若果當年麥理浩用後來的自由市場基本教義派的理解去解讀積極不干預,就不會有他主政下進取有為的強政府。

  不過麥理浩也有所不為,不學日本、臺灣、韓國、新加坡那樣制定工業政策,不直接補貼或保護個別產業,對經濟活動管得比較有節制,並在財政上量入為出。換句話說,積極不干預只適用在經濟範圍,政府在市場失靈情況下要積極去矯正,卻完全不妨礙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公帑轉移支付,對壟斷性事業如海底隧道實行公有制,主導資產性投資如建公屋,推動該有的現代化基本建設包括提供福利保障、公共醫療和公費教育等等。我們可稱當時的政府行為是務實的進步主義。

  1961年香港的人均年收入是582美元,1969年首破美金1000元大關,1971年到1981年更升了6倍。有趣的是,70年代經濟增長速度高過回歸後的十年,但貧富差距基尼係數卻能維持在0•43,還是很高,但已較五六十年代為低,更遠低於1997年至今。這大概部分是由於麥理浩政府的進步主義政策有助緩和貧富差,卻沒有箝制經濟增長。

  法治和自由,逐步奠定

  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機制,開始得比較早,一向是殖民地的特點。上世紀70年代中以後,法治因為廉政而更有說服力,成為香港被公認的最重要機制,

  香港沒有報刊書籍出版的事前檢查這回事,雖然在1967年“反英抗暴”期間政府曾查禁過左派報紙,到1987年才取消報刊管治法,並在1974年禁映過談文革的國語片,但言論尚算自由。上世紀70年代確還有壓抑公民集體行動的殖民地惡法,比如三個人一起可構成非法集會罪,工會不准把會款作政治用途、不准與外地勢力勾結等等,不過人身保障及言論、遷徙、就業、學術、信仰自由遠勝於同期的其他華人及東南亞地區。

  殖民地政府的改革,在麥理浩的前任戴麟趾時期已開始,不過,用力最大、開花結果的是在麥理浩任內。從麥理浩政府所遇到的阻力,我們可以推想到,政府若是自主性旁落,管治成績也難彰,就算不至於利益輸送,也會因為不想冒犯特殊利益集團而不思作為。

  殖民地原有的法治和自由,加上上世紀70年代的善治和現代化基本建設,維繫了資本主義香港的高速發展,雖然仍有不絕的弱勢群體維權抗爭和行業的工業行動,卻大致上實現了當年大多數港人的核心願望,即繁榮安定,在此基礎上,許多居民的自我感覺也越來越好,視香港為家,認同香港。

  可惜的是到80年代中,大家在紛紛總結香港“成功”經驗的時候,對既有的善治與現代化基本建設視作理所當然,卻沒有充分認識到70年代的務實進步主義對香港繁榮安定的貢獻,好像香港是自自然然奇跡般的變成善治的世界城市。在當時大行其道的自由市場基本教義派思想引導下,本地的商界精英把香港的成功經驗庸俗化,遮蔽了麥理浩而單獨引用夏鼎基,更常把後者的積極不干預抽離語境,成了保守意識形態的咒語。

  50年不變——80年代模式不變

  新香港從此定型

  香港終在上世紀80年代初完成轉型,麥理浩和柴契爾夫人捧上去北京談判的,正是這個新香港。

  跟之前香港頻密的轉型不一樣,這一年代定下的新型態一直延續到今天,可以說是一次長達二十多年的定型,就是今天大家一般所認知的香港:

  經濟——由從事製造業的地方城市進階為金融及服務業為主的世界城市;

  社會——由移民、過客社會變為長期定居者的市民社會;

  文化——由依賴進口文化的邊城發展成為生產並輸出本土文化產品的特色文化中心;

  政治——由英國的殖民地走向自治城邦。

  這一年代的大趨勢及一些重要決策,對今日香港有著正面與負面的重大影響,像雙刃劍。

  內地改革開放後,香港大批工廠北移,製造業不再是香港的支柱產業,工業勞動需求急降,香港以國際金融中心自居。80年代至1997年可說是香港人的鍍金年代。紙醉金迷下,一時不察覺失去製造業、迷信市場萬能、不思扶植新產業、染上經濟偏食症的全球城市,正走在劈腿般的貧富兩極化軌道,這點到1997後清楚呈現。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附件三,限訂殖民地政府在97前每年售地不得超過50公頃,以前是按市場需求售地,歷年都超過50公頃。人為地硬性減少供地,香港平均樓價由1984年到1997年升了14倍。自此地產為王,騎劫了香港經濟,房價高則傷民、傷競爭力,低則傷貸款按揭的中產業主,傷市面繁榮,騎虎難下,港人投機成風,創實業的意願萎縮。 

  香港與內地之間的邊防,在上世紀50年收緊,不過,內地人只要能到達香港市區,就可以成為本地居民,稱為“抵壘政策”。內地三年災害後期,大批粵人湧進香港,港人熱淚盈眶的拿著乾糧往新界北部接濟他們,有如自己親人,當時稱他們為難民而不是非法移民。文革和1967年香港“反英抗暴”後港人心態有所改變,到70年代,與經濟快速增長配套的是本土文化興起,加深了身份認同。到1980年,抵壘政策被取消,自此大陸人、香港人,合法移民、非法移民就分得清清楚楚,港人邊界觀念牢固化,對內地的心情卻更是矛盾,欲迎還拒,輸打贏要。

  基本法不可輕言修改

  上世紀80年代對今日香港影響最大的,是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和1985年開動、90年初由全國人大通過的基本法。
  回想起來,能達成這樣的基本法是香港的幸運,顯示了當時中央政府想玉成順利回歸的心願,有了它才有回歸後特區高度自治的局面。從現實主義的角度,我們甚至可以說當年不可能修出比現在這份更理想的基本法了。甚至可以假想,若改到今時今日才去制定基本法,香港特區不見得能拿到比當年更好的條件。所以,港人不要輕言修改基本法。

  “50年不變”並非安撫

  從結果看,這份基本法是在國家主權和國情底線上,保留了80年代末香港的幾乎所有制度特性——除了下文將談到的行政首長和第二十三條兩大項外。中央政府和起草者當時似都在一起認同一句潛臺詞:80年代中後期的資本主義香港很不錯,主權回歸後我們把它儘量整個保存吧。

  所以有鄧小平那句名言:五十年不變 -- 那不變是指80年代的香港模式。

  當時,中央政府決定把第一個內地特區選在緊貼香港的深圳,明言是要向香港學習,這個重大的具體政策可以印證當時鄧小平對80年代的香港有深遠的寄望,五十年不變不只是安撫港人的權宜之計。

  鄧小平到90年還說基本法是“創造性的傑作”,說明他對基本法的滿意,故此,我們可以說基本法所體現的,是鄧小平和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全面想法,這包括對香港民主的保證。

  基本法的微妙處,是它把香港80年代已啟動的民主進程也動態的涵蓋進去。在基本法起草期間,有人要求儘快實現特首和立法會普選,也還有人反對普選甚至民主,但基本法對兩邊的意見都不採用,在最終目標上與不可逆轉的方向上完全肯定特首立法會雙普選,但是在推行進度上要求循序漸進。

  漸進走向普選和民主的大方向

  制度化確立大方向

  香港的民主論述至少可以追溯至二戰結束後的第一任港督楊慕崎。後來的市政局議員直選,有革新會、公民協會等准政黨組織發表政綱派員參選。另外,1982年成立的區議會部分議員也是直接普選的。殖民地政府在1984年的政改白皮書決定在立法局引進直選,中英聯合聲明簽定後,香港出現了民主熱,每年的民意調查都顯示大部分市民要求民主和普選特首及立法局,甚至有多次支持普選的遊行,有關民主的論述更到處可見。可能是訴求太猛,衛奕信港督主導的殖民地政府在1987年和1988年還發表了後來被證明是故意歪曲民意的政制綠皮書及白皮書,試圖讓市民的民主訴求降溫。

  基本法隨後審慎反映和肯定的,正是這個降溫的但卻是往前推進的80年代中後期香港民主化進程。因此才有了後來基本法附件二列明的回歸後第一屆立法會60席中有20席直選、第二屆24席直選,第三屆30席直選,以後漸進至全部普選的條文,雖然部份焦急的民主人士對進度不滿,民主和普選的漸進大方向則受到制度化的確立。

  1989年後,港人要求直選的呼聲更強,中方同意英方在殖民地民主步伐上作了小調整,即在1991年立法局60議席中,由原本的10席增至18席交由公民一人一票分區直選出來。但同時,中方也在基本法里加進了關於國家安全的第二十三條。其他大部分已擬定的基本法條文到90年初人大拍板時沒作大改。

  基本法在90年初拍板後就不想在1997前再有任何變化,故此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在90年代中試圖加大立法局的民主成份,風風雨雨,徒勞無功,到回歸後一概不被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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