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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舊金山和約六十週年的省思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8 00:25:27  


 
  1971年在聯合國獲得了合法的席位後,1972年9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建交並發表聯合聲明。其中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放棄了對日本賠款要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內容隻字未提台灣與澎湖的主權歸屬。

  中國人在中日戰爭死傷千萬、財產損失無數,但是在兩岸的政府各有其考慮的因素下,放棄了對日賠償的要求。

  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由於中國分裂,兩岸均無法參加戰後的對日和約,台北與北京政府分別與日本簽署和約就完成了對日和約的法律程序了嗎?似乎並不盡然,仍有討論空間。

  我們來看看另一個分裂國家的例子。德國如何處理他們的戰後的領土問題。

  第二次大戰結束以後,蘇聯取得了波蘭的東邊地區,波蘭因而分到了德國原有的東部地區。新的疆界在《波茲坦公告》中由列強得到確認。由於德國分裂為東西德,戰前的德意志帝國與波蘭的邊界變成了東德與波蘭的邊界,奧德–奈斯 (Oder-Neiße)線成為東德與波蘭的邊界。這表示,戰後的德國失去了奧德-奈斯河以東的大片土地,所有當地的德國人可依其意願遣返回東德或西德。

  由於沒有一個戰後的歐洲和平條約,德國東域的疆界問題無法徹底解決,只能暫時由東西德分別處理。

  戰後東德屬於華沙集團一員,因此在領土問題上自然必須符合蘇聯的利益。1950年7月6日東德與波蘭簽署有關《劃定德波邊界協定》,確定了東德與波蘭的疆界。由於這個條約是以東德政府名義簽署,只能代表是東德同意的條約,而不能說是所有德國人均同意的條約,西德政府因此不接受。

  1969年西德的布朗德上台以後,積極改善與東歐國家的關係。1970年12月7日西德與波蘭簽署的《華沙條約》第1條,也同意了新的德波疆界。按理來說,東西德都同意了新的疆界,新疆界問題應該解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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