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兩稅幷軌終實行 稅制迎來新時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17 09:11:17  



一、中國稅制重大變革 所得稅稅率終于統一

1、兩稅合一立法幾度擱置 突破阻撓强力實施
  大陸現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雙軌制”模式始自15年前。從1994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開始施行,幷沿用至今。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雖均爲33%,但在實施過程中,內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爲25%左右,而外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爲15%左右。(北京《中國經濟時報》)

  財政部一直力推兩稅合一,希望能够在2006年中國“入世”過渡期結束時開始施行新企業所得稅法,也就是最晚在2005年3月提請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不過由于外貿部門擔心兩稅合一會導致外商投資减少,而一些沿海發達地區則囿于既得利益,認爲兩稅合一“有違中國改革開放承諾”,應延緩合幷進程;使得新《企業所得稅法》的立法工作幾度被擱置。(廣州南方網)
 
  北京觀察家指出,隨著“入世”過渡期在2006年底正式結束,中國全面對外資開放,中央高層意識到如果任由這一對外資傾斜的政策再延續下去,將直接損害越來越多內資企業的利益,“一稅兩法”正在成爲稅制改革甚至整個經濟轉型的羈絆,因而决心破除一些部門利益和既得利益的阻撓,儘快完成兩稅合一。(香港《文匯報》)

  2006年8月23日,新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經國務院第14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12月24日十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經過表决,决定將草案提請十届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僅經人大常委會一次審議就提交全國人大表决,在中國立法史上幷不多見,足見中央力推兩稅合一的决心。(香港中評社)

2、兩稅合一體現四個統一 强化反避稅是亮點
  據悉,“兩稅合一”將體現“四個統一”,即內資、外資企業適用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幷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新稅率爲25%;統一和規範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實行“産業優惠爲主、區域優惠爲輔”的新稅收優惠體系。(日本《東方時報》)

  統一稅收優惠政策,改變原來“以區域優惠爲主”的政策,實行“産業優惠爲主、區域優惠爲輔”的新稅收優惠體系,這是一個比較重大的改革。以前的區域優惠主要是針對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的優惠,而兩稅合一後采取的“産業優惠”主要針對的是高科技、節能、環保等産業。曾任中共深圳市委書記的全國政協常委厲有爲在收到稅法改革的消息後,向全國政協遞交聯名提案,要求“保留深圳經濟特區15%企業所得稅稅率”。厲有爲認爲,15%的稅率一旦變成25%,將使經濟特區名存實亡。(北京《中國經濟時報》)

  另外,强化“反避稅”措施成爲草案一大亮點。爲防範避稅行爲,草案規定對補徵稅款將加收利息。爲了防範各種避稅行爲,草案借鑒國際慣例,對防止關聯方轉讓定價做了明確規定,同時增加了一般反避稅、防範資本弱化、防範避稅地避稅、核定程序和對補徵稅款按照國務院規定加收利息等條款,强化了反避稅手段。(浙江在綫網)

3、從制度上確認社會轉型 經濟體制走向成熟
  新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獲得高票通過,可以說是對中國社會轉型、經濟制度轉軌的一個制度性確認,是政府角色回歸的必然,也是爲企業鬆綁减壓、營造良好生存環境,從而增强其活力與競爭力的制度保障。可以預期,這部法律在未來的實施,所釋放的經濟與社會效益,將遠遠不止减讓幾個百分點的稅率問題。(上海《每日經濟新聞》)(上海《上海證券報》)

  不僅僅限于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這個層面,觀察者們發現了其間新的標向——以兩稅合一爲端,終結改革開放近30年以來形成的各種內外有別的雙軌制,中國正在走向成熟的市場體制。(廣州《21世紀經濟報道》)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