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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歸案 鼓舞中國海外追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30 09:28:18  



一、雲南反貪重拳出擊 胡星案牽出房産腐敗鏈

1、胡星貪案水深浪急 地産違規成導火索
  4月28日,雲南省召開通報會,通報了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目前已查明,在1995至2006年期間,胡星利用擔任昆明市建委主任、規劃局局長、分管城建副市長等職務之便,在城市規劃、房地産開發及市政建設中,收受巨額賄賂4029.798萬元幷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此外,還有生活腐化包養情婦等問題。(北京中國網)

  雲南當地有資深人士分析,胡星案“水很深浪很急”,不排除有涉及更高層的可能。當初,雲南警方只是把其作爲經濟案件來偵查,隨後中紀委也介入調查,由此可見事態趨向嚴重。據悉,胡星已被“雙開(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待胡星的將是法律的審判。(北京新華網)

  一位權威知情人透露,胡星案發,是源于昆明“金碧陽光”樓盤。2005年,一個名爲“金碧陽光”的高層樓盤兀然出現在昆明黃金地段的金碧路,毗鄰昆明市“最核心的商業圈”三市街,位置相當于上海的“南京路”、北京的“王府井大街”。高度稀缺的區位優勢,使“金碧陽光”取得巨大的商業成功。“金碧陽光”下面五層是名爲“傾城名店”的商鋪,上面是3棟名爲“傾城名築”的住宅樓,據稱,“開盤當天,每套房子起價70萬,100多套房子一天之內被搶購一空”。據估算,“金碧陽光”樓盤全部銷售額可達23億元。(廣州南方新聞網)

  早些時候,雲南省高層曾經作過一個决定,昆明市二環路以內不得再興建高樓,以保證營造一個良好的城市建築生態。這個决定已成爲一道地産開發商難以逾越的政策壁壘。“傾城名築”的拔地而起打破了禁令,頓時引起相關人士的密切關注。(北京《中國青年報》)

  據權威知情人稱,開發“金碧陽光”的昆明金城陽光屋業有限公司正是胡星之弟胡彬持股的公司。據悉,該公司注册資本僅510萬元人民幣。一位熟悉房地産業的律師分析認爲,“很難想像如果沒有背景,一個注册資本只有510萬元的公司能拿到昆明最繁華地段的土地,去開發經營價值23億元的樓盤,這本身就很可疑。”(廣州《南方周末》)

  掩蓋著真相的帷幕已被撩開一角,“劍鋒”直指胡星。因涉及廳級幹部,雲南省紀委介入此案。雲南省高層决心鐵腕嚴查,追根溯源,揭露真相。(北京《中國青年報》)

2、規劃部門油水豐足 借容積率大做文章
  房地産業界人士透露說,容積率、建築密度和綠化率,這三個决定房地産項目贏利與否、贏利多少的指標就掌握在規劃局手中。容積率高一點點,規劃紅綫退一點點,一般人根本覺察不出來,對房地産商來說却可能是數千萬的利潤。因此,這些房地産公司不惜代價向規劃局長“示好”。(北京CCTV網)

  “規劃腐敗”是房地産領域腐敗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除了土地之外,在規劃上做文章是房産商賺錢的重要手段。胡星等官員正是通過房地産項目的規劃審批,向房地産開發商牟取利益。昆明市一家房地産開發企業主要負責人透露了其中的“機關”:規劃部門是繼土地房管部門後的一大“油水部門”,一是所有的房地産建設項目均需要到規劃部門審批,批不批,什麽時候能批下來,得它說了算;二是受賄機會太多,除了審批上可以操作外,規劃部門最大的彈性空間和受賄來源在于容積率的把握上。(上海《第一財經日報》)

  容積率是多是少,决定權在規劃部門手裏,這意味著規劃部門可以很大程度上影響開發商的成本和收益。該地産界人士舉例說,如果一塊地的容積率爲3,可以建3萬平方米房屋的話,將容積率提升爲6,在同樣的地塊上就可以建設6萬平方米房屋——如果每平方米賺1000元利潤,這一改動可以爲房地産企業淨增3000萬元利潤。(上海東方網)

  據地産界人士稱,“如果嚴格執行規劃局的規定,房地産項目幾乎賺不到什麽錢了”。“昆明市二環實行‘只拆不建’和‘容積率不超過3.0’的規定,再加上機場離市區很近,市內建築限高,沒有人願意搞房産項目了。大家一般都是把樓盤容積率提高一些,規劃中的小學找個理由不建。”(廣州《南方周末》)

3、三任局長前腐後繼 帶病提拔貽害無窮
  2006年11月27日,因涉嫌在審批房地産開發商開發地産項目的過程中收受賄賂,昆明市規劃局局長曾華被捕。公訴機關指控曾華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接受17家單位賄賂,非法收受錢物200多萬元。曾華落馬,將昆明市規劃系統一把手“前腐後繼”的畸形現象暴露了出來:2003年6月20日,昆明市規劃局原局長李德昭退休3年後案發,因在任期間受賄337萬元等被判無期;2006年11月27日,最近一任局長曾華因涉嫌受賄被批捕;今年1月25日,李德昭的繼任者、曾華的前任、時任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的胡星潜逃。這三任規劃局長的“前腐後繼”,可謂揭開了房地産腐敗鏈的冰山一角。(北京《民主與法制時報》)

  而對照胡星的履歷表不難發現,此人是“帶病提拔”幹部的又一個典型。胡星是從昆明市盤龍區區長職位上一路升遷上來的。其犯罪史可追溯到1995年。時任昆明市規劃辦主任的胡星,幫助一家房地産公司拿到了市規劃辦公樓建設項目,同年10月就收了該公司送的5萬元。此後,胡星的胃口越來越大,幾乎每年都幫企業承攬工程項目,得到他幫助最多的一家公司兩次就送給他3200萬元。可以說,胡星腐敗如同他升遷一樣,是“一步一個脚印”。(北京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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