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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強衝防疫點朝民警吐口水 獲刑一年半
http://www.CRNTT.com   2020-02-21 17:45:55


  中評社北京2月21日電/廣州全市法院21日集中宣判9件10人涉疫情刑事案件。一人因犯妨害公務罪、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另外8個案件的9名被告人均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四年至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三萬元至二千元不等罰金。

  據了解,此次集中宣判的9件案件,法院根據案件不同情況,分別適用刑事速裁或刑事簡易程序進行審理,極大提高了辦案時效,做到快審快判。為避免審判過程中人員聚集,保障訴訟各方人員健康安全,此次集中宣判的9件案件均採用遠程視頻庭審方式進行。

  案件1:拒不配合防疫檢查,強行衝過防疫卡點

  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宣判袁某妨害公務罪、危險駕駛罪一案

  2020年2月5日,袁某酒後駕駛小汽車到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某村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檢查,強行衝過防疫卡點。民警到達現場後,拒不配合酒精檢測,並對民警吐口水,拍落酒精測試儀。

  經檢測,袁某血液乙醇含量為238.4mg/100ml,屬於醉駕。被帶至交警大隊候問室接受調查期間,袁某辱罵民警,踢踹候問室門、墻,並用拳頭擊打候問室的透明隔板,在民警上前制止其行為時,袁某用腳踢開候問室門,導致民警手指受輕微傷。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袁某以暴力、威脅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袁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袁某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

  綜合全案的性質、情節及危害後果等,判決袁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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