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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來廣州三天得登記純屬瞎折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27 05:46:42


  到廣州3天內,持本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政府部門申報居住登記。被質疑政府管得過寬過嚴的舉措,從管理的角度來說,用心和作用顯而易見。

  首先,能夠減輕維護社會穩定的壓力。據有關部門統計,廣州市流動人口為837萬左右,其中無固定職業者超過20萬,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超過3萬。基數龐大,流動頻繁,給社會治安特別是反恐等帶來很大壓力。來穗人員登記,有關部門有了大數據,心裡也踏實一些。

  其次,地產中介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給房屋租賃徵稅提供了信息。800多萬流動人口,租金帶來的稅收不是小數字。在樓市不景氣的背景下,能給政府增加收入。此外,培養出租房屋納稅的習慣,還能為今後開征房產稅培養良好的習慣。根據《廣州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管理辦法》,出租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租金早就被盯得很緊了。

  第三,才是有關部門所稱的,準確掌握來穗人員基本情況,科學制訂基本公共服務政策,進一步加強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政府想緩解管理難題,登記流動人口無可厚非。其實,到廣州的人只要租房,大多是需要提供身份證等證件的,房東手裡有租客的信息。否則,房東敢隨便把房子租給身份不明的人嗎?至於那些根本就不租房住的人,比如流浪乞討人員,一直是管理的盲區,主要原因還是,有關部門不想去接觸他們,原因自不必說。

  廣州此次規定,來穗人員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登記,根本沒有必要這麼複雜。837萬的流動人口都去登記,他們被占用的時間加起來,該有多大?另外,要是登記部門周六日不上班,難不成要請假去登記嗎?親自去登記,真的有必要嗎?截至2013年年底,廣州登記在册流動人口686.7萬人。數據已經有了,加以完善即可,何必折騰人?讓房東去登記,跟讓流動人口登記,又有多大差別?

  政府當然有服務管理外來人口的權力,但是,政府也不要把外來人口的時間和勞動不當回事,隨隨便便就來場全民登記。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是新成立的政府部門,新官上任三把火,自然要燒給領導看,但是,不顧民意,只會暴露拙劣的燒火能力,引火上身。舉個很簡單的例子,違反規定,不去登記的人,該怎麼處罰,尚未有具體方案,就看有關部門憑什麼讓人信服。

  提到廣州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不得不提孫志剛案。2003年3月17日,廣州,一個春風沉醉的晚上,大學畢業剛兩年的湖北青年孫志剛走在去網吧的路上。因未辦暫住證,他被警察送至三無人員收容遣送中轉站,次日被送往收容人員救治站。在這裡,孫志剛遭野蠻毆打,於3月20日去世,年僅27歲。3個月後,收容遣送制度被廢止。

  十一年後,外來人口和廣州城市管理的傷疤未好,廣州有關部門就忘了痛,再次在流動人口管理上犯渾。流動人口登記,如果非得要流動人口一個一個自己去,說明政府的協調、資源整合能力,服務意識太弱了。讓流動人口在房東、單位等地方登記完了,再去政府部門登記?近年,廣州大力宣傳“廣州沒有異鄉人”,對外來人口的服務和管理,最能體現這一點。(來源:光明網 作者:倪恒虎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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